容海恩 立法會議員 執業大律師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為全港帶來哀痛。筆者在此對一直盡忠履行職務的消防員、醫護人員、警務人員致敬,以及感謝其他前線人員、社會各界和熱心市民的支援,他們的行動都體現了香港市民的互助團結精神。然而,火災背後的真相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筆者支持行政長官李家超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進行審視,此舉能夠讓特區政府發揮領導角色,開展全面、公開、高效且具公信力的調查。
社會各界十分關注這次成立的獨立委員會與「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同。就此,筆者認為,這次火災情況適合以獨立委員會處理,因其可根據行政長官的指示制訂工作範圍,相比有律師代表參與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能夠節省冗長複雜的取證和抗辯程序,從而提高效率。與此同時,鑑於警方、消防、廉政公署等亦有相應的調查工作,若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基於其準司法性質,或會與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死因研訊重疊,採用獨立委員會可以與這些調查並行不悖、協調運作。
靈活高效 回應社會急切關注
參考2015年的食水含鉛事件,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歷時逾300天才能得出報告;至於2012年的南丫海難,其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因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最後在意外發生3年後才公開完整報告,歷時頗長。筆者認為,委員會的效率對這次火災而言尤為重要,因其涉及多宗刑事案件,若沿用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故,或會不利於短期內查出真相、推動改革。因此,成立獨立委員會適合是次火災情況。
事實上,特區政府過往亦有成立獨立專家小組或獨立檢討委員會處理問題的經驗,例如2003年屯門公路交通事故獨立專家小組、2012年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2013年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2014年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項目獨立專家小組、2018年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等。這些例子均是特區政府按實際需要而作出的決定,並且能順利調查和提供相應建議,可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不一定適合每個情況。
政府全力支持 確保調查能力
社會各界對獨立委員會的其中一個關注重點,是獨立委員會沒有傳召和取證權力。就此,李家超承諾就委員會所需的資料,以及執行某些工作的要求提供更多支持,以協助盡早完成工作,反映了特區政府對是次火災成因的高度重視。同時,行政長官實際上可以透過行政指令,更高效快速地將資料和文件交予委員會,而無需經過法定傳召程序,有利於委員會更快速掌握事情的全貌,繼而作出相應跟進行動和建議。
再者,欠缺傳召和取證權力並不等同委員會的工作會處處碰壁。參考2018年就大埔公路專營巴士致命意外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該委員會雖沒有法定傳召權力,但仍收到絕大部分應邀提供協助的團體、人士的意見,而該意外的成因、涉案者的法律責任則由警方負責。該委員會在最終報告中提出了45個建議,其中44個涉及運輸署的工作,聚焦處理提升巴士安全營運、道路安全等問題,例如建議新訂購的雙層巴士須安裝安全帶,並成功推動全港巴士營辦商執行,加上持續完善標準和法例,2026年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可謂跟進工作的其中一項成效,亦足見委員會的積極作用,為社會帶來正面改變。
此外,就2013年審計報告和傳媒關注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處理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的方式,當時的獨立檢討委員會能邀請時任專員和湯顯明等人員會面,並未遇到未能取證和接觸相關人士的情況,反映即使個案涉及高度敏感的高層人員操守,委員會的工作亦能順利進行,取得關鍵證人的證供;至於2003年就屯門公路交通事故成立的獨立專家小組,委員會曾視察意外現場、肇事車輛,又與相關政府部門定期舉行會議,邀請市民提交意見,以及與運輸業人士舉行諮詢會議,可見在搜取資料、收集意見方面並無困難。
最後,鑑於獨立委員會仍由法官主持,筆者相信能夠確保委員會以獨立、公正和嚴謹的態度審視事故,有助提高委員會的公信力。筆者期望,委員會能快馬加鞭,盡早整合各方資料,查找禍害成因,讓逝者安息、生者安心,同時就制度改革提出合適建議,聚焦問題根源,防止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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