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周二(11月18日)裁定,科企巨擘Meta收購社媒平台Instagram(Ig)和通訊軟件WhatsApp,並未構成非法壟斷,駁回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要求Meta分拆這兩款軟件的訴訟。
是次訴訟始於2020年,FTC指控Meta分別於2012年與2014年,以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與190億美元(約1,480億港元)收購Instagram與WhatsApp,是透過收購消除競爭威脅、企圖維持非法壟斷。
不過華盛頓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博阿斯伯格裁決稱,FTC未能充分證明Meta透過「收購或扼殺」策略維持運營,監管機構未能證明該公司現時仍擁有壟斷地位。
裁決也稱,FTC忽略了同類型社媒與Meta名下產品的競爭,反壟斷訴訟歷經5年時間,如今社媒平台市場已有顯著變化。博阿斯伯格特別宣稱,短片應用程式TikTok的競爭「威脅極大」,愈來愈多用戶用TikTok替代Meta名下的應用程式,構成市場競爭。
FTC發言人西蒙森對裁決表示深感失望,會評估後續選項,FTC還會推進針對電商巨擘亞馬遜的反壟斷訴訟。Meta堅稱收購擅長研發新功能的企業,屬於合理商業策略,堅稱公司也斥巨資研發自家影片分享程式與其他產品競爭,願意繼續與美國政府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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