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莊程敏)近年來,國際海事規則日趨嚴格,例如在減碳要求、數字化標準等方面,今年國際海事組織(IMO)批准全球航運淨零排放法規,法規草案將為航運業制定強制性船用燃料標準和溫室氣體排放定價。在數字化方面,IMO的海事數字化戰略工作計劃也於近期通過。禮德齊伯禮律師行高級合夥人、香港航商總會榮譽法律顧問李連君認為,香港航運企業需承擔合規成本(如船舶改造、購買碳配額),並面臨技術升級和營運模式轉型的壓力,建議透過推動國內法與國際規則銜接、構建區域資料合作機制等措施,助緩解業界壓力。
借鏡新加坡推激勵措施
李連君指,中國綠色航運發展法律規範體系應進一步完善,將碳強度指數(CII)、船舶能效設計指數(EEDI)等標準轉化為本地法規,並利用香港普通法體系和國際化地位,為中國航運企業提供法律風險緩衝帶。其次,政府需加大航運業政策扶持,如提供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或補貼,降低合規成本。他表示:「香港可以借鏡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MPA)發布的新加坡海事綠色倡議(MSGI),為船舶提供多項激勵措施。」
另外,他建議,在粵港澳大灣區政策優勢下,在香港建立「國際航運數據中心」,推動數字貨幣、電子單證等前沿技術試點,由內地港口提供數據支持,實現技術與運營協同,助力大灣區航運一體化發展。香港航運業需透過法律本地化、區域協作與金融創新,在國際合規與中國企業利益間取得平衡。關鍵在於將國際規則轉化為國內制度優勢,同時利用香港普通法體系和國際化地位,強化香港作為全球航運「超級聯繫人」的戰略定位,並提升其在國際航運治理中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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