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向全體公務員發信,呼籲及鼓勵他們以身作則,履行公民責任,踴躍投票。昨日,多位政府官員也透過多種方式,宣傳投票意義,動員市民積極投票。公務員積極參與投票,是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遵守和尊重《公務員守則》的具體體現,更能發揮示範效應,帶動更多市民支持選舉、參與投票。公務員以身作則參與投票,選賢舉能,有力消除所謂政治中立的迷思,鞏固行政立法良性互動關係,攜手推進良政善治。
立法會選舉是關乎推動香港更好發展的大事,辦好立法會選舉,特區政府負有履行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17萬公務員作為政府僱員,更是管治團隊的重要成員,肩負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及支持特區政府施政的責任。在12月7日投票日,公務員積極參與投票,不僅是履行公民責任,更是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以及嚴格依照《公務員守則》履職盡責的應有之義。
基本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賦予香港永久性居民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基本法第六十八條訂明,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目前,所有現職公務員都已依法宣誓,聲明「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因此,對已宣誓擁護基本法的公務員而言,選舉不僅是權利,更是義務,公務員理所當然應參與投票、支持立法會選舉。
去年更新的《公務員守則》明確規定,「公務員有責任擁護憲法及基本法,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所有公務員均須本着真誠,全心全意、竭盡所能,從速履行職責,並協助行政長官及其主要官員實施政策及行政決定。」李家超已經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身份向全體公務員發函,表明特區政府將全力推動和落實好選舉工作,鼓勵公務員以身作則,踴躍參與立法會選舉投票。根據《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支持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施政是公務員的天職,公務員投票正是以實際行動彰顯盡忠職守,支持行政長官的施政決策。
香港謀發展,有賴行政立法機關相互配合,協力推動政策落實,惠及社會與市民。如今香港已完善選舉制度,落實了「愛國者治港」,立法會消除昔日泛政治化弊端,行政主導得以實行,行政立法良性互動,政府施政高效順利,對此公務員深有體會,更應積極參與投票,選出愛國愛港、用心為民的立法會議員,為政府改善施政建言獻策,行政立法齊心合力為民謀福。
香港正處於加速由治及興的關鍵階段,激發民意、選好立法會,與香港整體利益及市民福祉息息相關,公務員踴躍投票,發揮帶頭作用天經地義,是愛護香港、共建美好家園的體現。必須注意的是,近期坊間又冒出所謂「公務員應保持『政治中立』」的雜音,向公務員投票支持選舉「潑冷水」。
《公務員守則》指出,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而且,政治中立的真正含義是指公務員執行政策時不偏不倚,恪守中立原則,不因個人政治傾向有所傾斜。包括李家超在內多位官員呼籲公務員投票,盡公民責任,但並無要求公務員投票支持具體政黨及候選人,根本無關政治中立。相反,以政治中立為由,要求公務員放棄公民責任,明顯帶有干預選舉的政治目的。
令人欣慰的是,多個公務員團體均認同公務員應帶頭投下手中神聖一票,並呼籲全港選民積極投票,選出「有能力、有擔當、熱心服務市民」的立法會議員,共建美好香港。廣大市民樂觀期待,公務員與全港各界共同努力,抵制一切政治干預,確保選舉公平、公正、誠實、安全有序進行,寫好香港良政善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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