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煒光
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定於12月7日舉行,這是一次加快香港由治及興進程的重要選舉。立法會在香港憲制地位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全香港市民都應積極參與,公務員更應起帶頭作用。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亦致函全體公務員,以四點內容闡述公務員以身作則、踴躍投票的重要性。第一,投票是公民責任,公務員應以身作則;第二,投票是公務員體現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宣誓聲明的具體方式;第三,投票是體現《公務員守則》理念的實際行動;第四,投票選出最合適的議員,與每一位公務員有切身關係。李家超已要求各政府部門為在投票日需要當值的公務員提供一切可行措施,便利他們前往投票。大家都樂見,逾17萬公務員積極響應特區政府號召,踴躍投票,為香港的由治及興寫下濃墨重彩重要一頁。
李家超在信中的說法,合情合理。筆者對第四點尤有同感,因為立法會的職權和特區政府施政有莫大關係。因為公務員的工作能夠順利開展,跟他們與立法會議員保持互相配合、互相監督的良性關係息息相關。
促進行政立法良性互動
公務員應記得,在完善選舉制度之前,不少公務員視立法會為「攔路虎」,對前往議事廳解釋政策深表畏懼。這就是由於立法會被反中亂港政客把持的惡果。如今特區已完善選舉制度,落實了「愛國者治港」,立法會運作再不會被反中亂港政客干擾。選出愛國愛港、用心為民的立法會議員,讓行政立法互動更順暢,公務員就能夠在更好的氛圍下開展工作、服務市民。
公務員積極投票是應有之義,作為公僕也應有憲制、法律和社會責任的自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下神聖一票,和其他選民一起選出能夠為香港的未來打拚的代議士。香港有逾17萬公務員,他們來自社會各階層,他們對香港社會的所知所感所求,可以透過投下神聖一票,選出賢才為他們發聲。再者,這逾17萬的公務員和家人都一起踴躍投票,將會有數十萬選民參與。這無疑有助於今次高質量民主選舉的體現。
有謬論說,「公務員要嚴守政治中立,不應參與政治活動」。首先,投票是每個市民應有的權利,這是獲香港基本法所保障的。公務員有雙重身份,既是特區政府的一員,也是市民一分子。香港的未來和公務員的未來也是息息相關。他們對香港未來發展的期望,對議員的期望,都可以透過投下神聖一票來顯現。
投票無關「政治中立」
李家超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到多個場合呼籲公務員投票,盡公民責任,實踐公民權利。不過,他們並沒有要求公務員投票支持哪一位候選人、哪一個政黨,或支持哪一個政策倡議。投票給哪位候選人,是包括公務員在內的每位選民的自由,投票過程也是秘密的,「政治中立」不能成為妨礙公務員投票的藉口。「政治中立」意思其實是指公務員在執行政策時,恪守中立的原則,不會因為其個人政治傾向有所傾斜,或不全力執行特區政府既定政策。這和公務員在選舉時的投票意向並無關係。
多個公務員團體都積極回應李家超呼籲。有公務員團體代表指出:「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與立法機關互動順暢,公務員團隊與立法會議員的合作也日益緊密。」「讓我們齊心協力,選出賢能,共同建設更美好的香港。」筆者期望公務員都會以實際行動支持選舉,鞏固香港良政善治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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