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立法會昨日通過《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為網約車服務引入規管制度、向市民提供更安全可靠及多元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特區政府決心引入規管網約車服務的法律框架,處理多年來有關網約車的爭議,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的出行選擇,同時推動點對點行業現代化和年輕化,實現市民、的士、網約車共贏。
《條例》訂明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車輛及司機三方均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持有網約車服務牌照的平台須維持適當且具效率的服務,並對旗下車輛和司機進行盡職審查。網約車車輛須符合各項條件,包括須持有合適的第三者風險保險、符合有關車齡和驗車的要求,以及遵從「人車綁定」的規定即車輛須以個人名義登記並由登記車主駕駛以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網約車司機亦須符合指定條件,例如年滿21歲、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等,並通過相關考核。
《條例》將於下周五(24日)刊憲,擬在明年上半年將訂定規管細節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以期在明年中完成相關立法程序。預計持牌網約車平台可於明年第四季內開始營運。
網約車平台Uber發言人表示,樂見香港踏出正式規管網約車的一步,公司將致力與相關持份者密切合作,共同落實細節,尤其就車輛配額安排進行建設性討論,以確保網約車平台能夠繼續為香港市民提供可靠、靈活和高品質的出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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