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任芳頡 北京報道)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公告顯示,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純電動乘用車出口必須向商務部或其授權機構申領出口許可證,未獲許可將禁止出口。專家表示,此舉旨在規範管理純電動乘用車出口秩序,防止平行出口等不規範行為的出現。此舉意味着中國新能源汽車出口從「數量規模」全面轉向「質量為先」,為中國新能源汽車在海外市場的高質量發展築牢制度屏障。
根據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對貨物名稱為僅裝有驅動電動機的具有車輛識別代碼(VIN碼)的其他載人車輛(參考海關商品編號為8703801090)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申報出口資質的企業條件、管理方式、申報程序、出口許可證申領與發放等,依照《關於進一步規範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海關對出口純電動乘用車的檢驗以現行有效的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為準。同時,政策規定,僅汽車製造企業及其授權經營企業具備申領資格,且僅可出口本企業自產品牌的純電動乘用車。
杜絕企業出口低質車輛
近年來,中國純電動乘用車出口規模高速增長,乘聯分會數據顯示,2025年1-7月,中國新能源乘用車出口119.9萬輛,同比增長57.1%。但高速增長背後也不乏亂象,部分非汽車製造企業或未獲授權的經營主體通過「批量採購+簡單改裝」模式出口低質車輛,甚至將內地經營危機車企的庫存產品推向海外,嚴重損害「中國製造」的國際聲譽。
防止海外內卷式打價格戰
乘聯分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相關部門此舉是為了規範管理純電動乘用車出口秩序,防止平行出口等不規範行為的出現。對純電動乘用車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可以防止海外內卷式打價格戰的行為出現,提升中國品牌形象。
「在此關鍵階段,推動汽車製造企業全面主導自產品牌純電動乘用車的出口業務,為出口提質升級注入重要動力。」中國汽車戰略與政策研究中心總工程師吳松泉認為,公告的發佈有望從強化品牌責任、提升服務水平、遏制低價競爭三大核心層面系統重構出口秩序,從而構建健康可持續的出口生態,助力中國電動汽車在全球市場中實現品牌提升與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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