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再因涉嫌於2020年串謀羅冠聰等人勾結外國勢力,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起訴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5日)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21日再訊,以待交付至高等法院。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候訊。

現年28歲的被告黃之鋒,報稱自僱人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 (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 (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羅冠聰。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