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任芳頡、郭瀚林 北京報道)中國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下稱《意見》)26日對外公布。《意見》圍繞模型、數據、算力、應用、開源、人才、政策法規、安全8個方面,系統構建人工智能基礎支撐體系。其中提到,促進開源生態繁榮,加快構建面向全球開放的開源技術體系和社區生態,發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開源項目和開發工具等。在「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方面,《意見》提出,推動人工智能普惠共享,推動人工智能技術開源可及,強化算力、數據、人才等領域國際合作,共同研判、積極應對人工智能應用風險,確保人工智能發展安全、可靠、可控。
支持開源社區建設
在促進開源生態繁榮方面,《意見》提出,支持人工智能開源社區建設,促進模型、工具、數據集等匯聚開放,培育優質開源項目。建立健全人工智能開源貢獻評價和激勵機制,鼓勵高校將開源貢獻納入學生學分認證和教師成果認定。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探索普惠高效的開源應用新模式。加快構建面向全球開放的開源技術體系和社區生態,發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開源項目和開發工具等。
推動技術開源可及
在「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方面,《意見》提到,推動人工智能普惠共享。把人工智能作為造福人類的國際公共產品,打造平權、互信、多元、共贏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設開放生態。深化人工智能領域高水平開放,推動人工智能技術開源可及,強化算力、數據、人才等領域國際合作,幫助全球南方國家加強人工智能能力建設,助力各國平等參與智能化發展進程,彌合全球智能鴻溝。
與此同時,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體系。支持聯合國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發揮主渠道作用,探索形成各國廣泛參與的治理框架,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深化與國際組織、專業機構等交流合作,加強治理規則、技術標準等對接協調。共同研判、積極應對人工智能應用風險,確保人工智能發展安全、可靠、可控。
培育智能原生企業
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意義重大。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從全球形勢看,有助於構建更高水平國際開放合作。實施「人工智能+」行動,堅持智能向善,把人工智能作為造福人類的國際公共產品,廣泛開展人工智能國際合作,推動技術普惠和成果共享,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體系,有助於進一步深化全球合作,彌合全球智能鴻溝,讓更多國家和人民共享技術進步帶來的發展機遇。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促進產業生態發展,推動產業全要素智能化發展,培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打造人工智能應用服務鏈,大力發展智能原生技術、產品和服務體系,培育智能原生企業。加強開源生態建設,支持優質開源項目發展,提高國際影響力。
強化政策法規保障
此外,《意見》還提到,強化政策法規保障,加大人工智能領域金融和財政支持力度,發展壯大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完善風險分擔和投資退出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政府採購等政策作用。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規、倫理準則等,推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相關立法工作。
強化基礎支撐能力 布局八方面發力
提升模型基礎能力
●加強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研究,支持多路徑技術探索和模型基礎架構創新
●建立健全模型能力評估體系,促進模型能力有效迭代提升
加強數據供給創新
●完善適配人工智能發展的數據產權和版權制度,推動公共財政資助項目形成的版權內容依法合規開放
●鼓勵探索基於價值貢獻度的數據成本補償、收益分成等方式,加強數據供給激勵
●培育壯大數據處理和數據服務產業
強化智能算力統籌
●支持人工智能芯片攻堅創新與使能軟件生態培育,加快超大規模智算集群技術突破和工程落地
●優化國家智算資源布局,充分發揮「東數西算」國家樞紐作用,加大數、算、電、網等資源協同
優化應用發展環境
●布局建設一批國家人工智能應用中試基地
●推動軟件信息服務企業智能化轉型,重構產品形態和服務模式
●健全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建設指引、開放度評價與激勵政策,完善應用試錯容錯管理制度
●加快重點領域人工智能標準研製,推進跨行業、跨領域、國際化標準聯動
促進開源生態繁榮
●支持人工智能開源社區建設,促進模型、工具、數據集等匯聚開放,培育優質開源項目
●建立健全人工智能開源貢獻評價和激勵機制,鼓勵高校將開源貢獻納入學生學分認證和教師成果認定
●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探索普惠高效的開源應用新模式
●加快構建面向全球開放的開源技術體系和社區生態,發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開源項目和開發工具等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推進人工智能全學段教育和全社會通識教育,完善學科專業布局,推進產教融合、跨學科培養和國際合作
●完善符合人工智能人才職業屬性和崗位特點的多元化評價體系
●支持企業規範用好股權、期權等中長期激勵方式引才留才用才
強化政策法規保障
●發展壯大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完善風險分擔和投資退出機制
●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規、倫理準則等,推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相關立法工作
提升安全能力水平
●加強前瞻評估和監測處置,強化政府引導、行業自律,堅持包容審慎、分類分級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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