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被告是「指明潛逃者」林千淦的前女友藍菲。她涉為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宣傳片。圖為國安處檢控指明潛逃者林千淦。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落案檢控一名19歲本地女子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據了解,該女子是「指明潛逃者」林千淦的前女友,她涉嫌於今年3月至5月期間為顛覆組織「香港議會」拍攝宣傳短片,並透過社交平台煽惑他人參與投票,以圖推翻及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權。被告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無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將案押後至10月31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候訊。

19歲女被告藍菲,報稱無業。控罪指她今年3月某日至5月3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投票以成立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據了解,藍菲為「指明潛逃者」林千淦的前女友。2024年,兩人一同加入「港獨」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藍菲更以另一名「指明潛逃者」、聯盟創辦人姜嘉偉的「議員」助理身份行事,協助其推動組織事務及宣傳工作。林千淦在黑暴期間活躍於前線,林千淦和藍菲加入聯盟後,雙雙竄逃台灣;在宣布參與所謂「香港議會」的非法選舉後,林千淦隨即被台灣當局拒絕其所謂的「政治庇護」申請,並遞解出境。

在加生活潦倒 獨自借錢回港

有知情者透露,藍菲其後與林千淦竄逃到加拿大,被林千淦利用其名義向友人借取巨額款項,以致債台高築,更因未符合所謂「香港議會」的21歲「參選資格」及對所謂「香港議會」一知半解,在林千淦指使下,涉嫌為該顛覆組織拍攝宣傳短片,透過社交平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選舉投票,二人在加拿大生活潦倒,藍菲最終向親友借旅費獨自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