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觀察到,黎智英昨日上庭時向旁聽席人士雙手合十、點頭,坐下後又以口形與親友隔空溝通、揮手和做OK手勢。其間,有旁聽者向黎智英揮手。有大律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被告沒權與旁聽者溝通,做出如揮手或其他手勢明顯屬藐視法庭。
昨日開庭前,法庭職員轉述法官指示說,無論法官是否在場,必須保持安靜,嚴禁以任何方式干擾審訊,不得就此案發表任何感受或意見,包括個人感受、祝福語及道別語。
合十點頭 以口形隔空交流
黎智英昨日身穿米白色風衣、淺卡其色長褲,佩戴黑粗方框眼鏡。香港文匯報記者在現場觀察到,他昨晨由懲教人員押解入庭後,先向律師席示意,再靠近被告欄玻璃窗與律師溝通,其後向旁聽席人士雙手合十、點頭,坐下後又以口形與親友隔空溝通,作出手勢。有旁聽者向黎智英揮手。法庭職員阻止,強調之前已提醒禁止揮手。該旁聽者揚言:「連揮手也不行?是誰定的規矩?」法庭職員再次強調是法官命令。黎智英在法庭上,大部分時間雙手交叉放在胸前,多數時候低頭聽,偶爾閉上雙眼。
中國夢智庫主席、大律師丁煌表示,在法庭中,被告有權與辯護律師交流案情,但無權與旁聽者以任何方式溝通,而且法官在開庭之前已下達命令,必須保持安靜,嚴禁以任何方式干擾審訊,這時作出如揮手或其他手勢有藐視法庭之嫌,不合規矩。他強調,市民到法庭上聽審,是符合公眾知情權,但不可以有額外行為動作影響審訊,包括揮手。
●香港文匯報記者 藍松山、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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