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門印發《關於金融支持新型工業化的指導意見》,提出多項針對性系列措施,引導金融體系支持內地關鍵技術。圖為在哈爾濱的智能製造車間。 新華社

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門印發《關於金融支持新型工業化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提出多項針對性系列措施,引導銀行進一步支持內地關鍵技術及新型工業化。當中包括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企業,適用上市融資、併購重組、債券發行「綠色通道」;擴大科技貸款投放;全面推行「創新積分制」等等。《指導意見》更明確指出,到2027年支持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的金融體系基本成熟,服務適配性有效增強。●香港文匯報記者 倪巍晨 上海報道

《指導意見》提出一系列支持舉措,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激勵作用,引導銀行為集成電路、工業母機、醫療裝備、服務器、儀器儀錶、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先進材料等製造業重點產業鏈技術和產品攻關提供中長期融資。對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企業,適用上市融資、併購重組、債券發行「綠色通道」。加強對5G、工業互聯網、數據和算力中心等數字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支持,積極運用融資租賃、不動產信托投資基金、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寬數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來源。

同時,《指導意見》支持金融機構打造多元化接力式的科技金融服務模式,擴大科技貸款投放,加大對科技創新債券投資承銷力度。全面推行「創新積分制」,規範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業務。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激勵作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時空信息、商業航天、生物醫藥、網絡和數據安全等新興產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等。

推動信貸端及投資端改革

《指導意見》又提出,完善併購貸款政策,支持鏈主企業聚焦產業鏈上下游開展「補鏈」、「延鏈」型投資,帶動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支持礦企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加快重要礦產增儲上產,提高戰略性資源供應保障能力。以產業需求為導向,完善期貨產品體系,推動大宗商品保供穩價。

投資端改革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完善投資機構長周期考核,推動政府投資基金、國有企業基金、保險公司等長線資金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重點圍繞未來製造、未來信息、未來材料、未來能源、未來空間和未來健康等方向,加快布局未來產業。擴大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範圍;有序擴大外資企業再投資免登記試點範圍,便利外資企業開展境內股權投資等。

FOST首席經濟學家馮建林留意到,從政策內容看,文件針對新型工業化重點領域特點,在信貸、債券、股權、保險等多方面做出具體部署和要求,相關舉措亮點頗多、內容全面。同時,就各類政策間的聯動作出明確要求,意在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產業與金融政策協同,更扎實地推進新型工業化。

經濟學家:文件有三大亮點

「《指導意見》內容豐富,其中有三大亮點值得關注。」內地經濟學家宋清輝分析,首先,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等,需長期而穩定的資金支持,《 指導意見》明確「耐心資本」和「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有助於引導社會資本和各類長線資金布局未來產業,為科技創新發展提供「長錢」。其次,要求深化基於「數據信用」和「物的信用」的產業鏈金融服務,這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重要突破口,即通過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利用企業資金流信用信息、應收賬款、存貨、倉單、訂單等數據和實物資產,探索供應鏈「脫核」模式,進一步提升企業融資可得性。最後,強調「防止『內卷式』競爭」,提出「分類施策、有扶有控」,通過金融手段引導產業健康發展,避免無序擴張和惡性競爭。

政策要點

支持關鍵技術攻關

●對集成電路、工業母機、基礎軟件等重點產業鏈技術攻關,銀行提供中長期融資;突破核心技術的企業,上市、發債、併購重組可走「綠色通道」;首台(套)裝備、首批次材料等「三首」產品推廣,可獲更多金融支持。

支持科技成果轉化

●開展「一月一鏈」投融資路演、「千帆百舸」上市培育,優化硬科技屬性評價體系,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創業投資可通過直投、服務換股等模式投資在孵企業;高層次人才創業,有信貸、財務顧問等一攬子服務。

支持傳統產業升級

●銀行加大對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的信貸支持;企業可通過融資租賃更新智能裝備、環保設備,相關債權能證券化;上市公司可借整體上市、定向增發等實現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

支持新興未來產業

●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可在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政府投資基金、保險資金等長線資金重點布局未來製造、未來能源等未來產業;「創新積分制」「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讓科技企業融資更易。

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金融機構可基於「數據信用」「物的信用」,提供應收賬款、訂單、倉單融資服務;探索供應鏈「脫核」模式,不依賴核心企業信用也能貸到款。

風險防控

●金融機構要監控資金用途,防套取挪用,同時防止「內卷式」競爭;產業和金融風險聯合研判,高風險信息及時共享;製造業不良貸款可通過重組、核銷等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