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到英國讀足球學校,今年4月被退學返港的16歲少年,上周四(24日)被母親發現在柴灣杏花邨住所昏迷,送院證實不治。警方事後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的17歲少年,他被控一項危險藥物的販運罪。案件今日(28日)首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1萬元保釋至10月20日再訊,以待相關化驗報告。
被告為中學男生、姓梁,他被控於2025年7月24日,在香港非法販運危險藥物。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被告保釋候訊,惟期間需遵從多項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遵守宵禁令、須每日到警署報到、不得返回死者住所,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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