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黑衣人於2020年5月13日破壞新城市廣場喜茶分店,警員拘捕及帶走疑犯。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20年5月13日,攬炒派霸佔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所謂的「和你唱」活動,當日位於商場的內地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遭多名黑衣人破壞。警方其後拘捕7名少年包括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和其孖生兄長戴嘉正,兩人其後被裁定刑毀、拒捕等罪脫,律政司提出上訴得直,獲發還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兩人於今日(2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崔美霞直斥他們是有預謀的帶備石頭等武器,在人流密集的商場内犯案,引發大規模市民圍觀,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終各判入獄7個月。

崔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有一定獨特性,案發時沙田新城市廣場正進行所謂的「和你Sing」活動,是未經許可的集結,商場内有大量人流,包括市民及小孩,兩名被告則在非法活動期間,有預謀的帶同武器來到涉案地點犯案,戴嘉平用石頭等武器進行刑事毀壞的行動,戴嘉正更阻止保安員的介入。

崔官斥責現年21歲的兩名被告,犯案行為造成騷動,引發大規模市民圍觀,更協助犯案者逃跑,造成混亂。儘管兩人在案發時屬初犯,但兩人夥同他人犯案,案情嚴重,理應判處阻嚇式刑法。惟考慮案發至今已有一段時間,兩人亦因暴動案被判入教導所,在教導所的時間已約9個月,終就刑事毀壞罪各判他們入獄7個月。至於戴嘉平的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因導致拘捕的警員受傷,判處他入獄5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案發時為學生的15歲被告戴嘉正和戴嘉平,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戴嘉平另被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