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莫楠)推動香港成為國際教育樞紐,需要多元人才支持,除八所資助大學外,運作及辦學更靈活的自資專上院校亦擔當重要角色。為促進本港自資專上界別健康穩健發展,特區政府提出《2025年專上學院(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改革自資專上教育界別的規管制度,適度拆牆鬆綁,以及設立統一規管架構,促進質素保證、管治、定位及整體協調一致性。條例草案於昨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並將於7月4日刊憲,主要條文將於明年8月1日生效。

修訂後的《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涵蓋三大重點:改革自資專上教育界別的規管制度,提升治理水平,確保院校質素、透明度及問責性;適度拆牆鬆綁,理順自資院校頒授學位安排,提升效率及成效;以及設立統一規管架構,促進質素保證、管治、定位及整體協調一致性。

要求自資院校校長副校長註冊

修例後,自資院校管治架構要求會精簡為兩層,並要求院校校長及副校長註冊。教育局將推出配套措施,支援現時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並開辦副學位課程的學校,以及公帑資助院校附屬自資部門過渡至新規管架構。

經修訂後的條例,主要條文將於明年8月1日生效,但學位頒授審批權部分會提前於今年8月實施幫助過渡。現時未根據第320章註冊的院校,亦將有三年過渡期,可於2028年7月31日前完成註冊,教育局將聯同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協助自資院校落實新規管架構及過渡安排。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指,藉條例完善規管架構,可支持自資界別擴容提質,為香港及國家培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