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考玲)去年11月中,特區政府公布《綠色船用燃料加注行動綱領》,透過訂立明確的策略和行動,推動將香港發展成為高質量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行動綱領》提出多項目標,包括跟隨國際海事組織訂立在2050年前後實現國際航運淨零碳排放等。
《行動綱領》提出多項目標,其中包括於2026年,香港註冊船舶的碳排放減少至少11%(以2019年為參考基準年),及55%政府船隊使用柴油燃料的船舶轉用綠色船用燃料,以及於2030年降低葵青貨櫃碼頭碳排放30%(與2021年相比)、讓香港註冊船舶使用綠色船用燃料的比例達7%。
為達到目標,《行動綱領》訂立五大綠色導向的策略及十項行動,涵蓋綠色船用燃料供應、基建配套、港口減排、鼓勵措施、海內外合作和人才培訓等多個範疇。其中,《行動綱領》提出香港須配合國際發展趨勢,同時發展多種綠色船用燃料的加注服務,並會積極促進主要來自內地的綠色船用燃料供應商與船公司達成綠色船用燃料承購協議,建立有效的綠色船用燃料供應鏈。
已物色用地作綠色船用燃料貯存
《行動綱領》指出,政府會在不同範疇支援業界及提供便利措施,以促進整個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生態圈的全面發展。政府已物色一幅毗鄰港口的用地作綠色船用燃料貯存,並預計在今年邀請業界就指定用地的發展提交意向書,並設立「綠色船用燃料加注獎勵計劃」,鼓勵於香港開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業務的先行企業。而日前中電源動與中國海油亦完成香港首次液化天然氣加注及同步貨物裝卸的示範作業。
政府預期在《行動綱領》的有序落實下,香港將於2030年為使用液化天然氣或綠色甲醇等綠色燃料驅動的遠洋船舶、提供每年超過60次加注服務及逾20萬噸綠色船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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