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

文公子大學畢業後,即從事市場傳訊及推廣的工作。時維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香港的廣告行業發展頗為蓬勃,不少跨國大型廣告公司都在香港建立據點,成為簡稱4As的「香港廣告商會」成員。當年有志於廣告行業發展的「新鮮人」(Freshman,指初出茅廬的大學畢業生),都以能加入4As廣告公司為榮。記得當年有好幾家4As廣告集團,都集中在英皇道1111號,現已拆卸改建成太古城中心一期辦公大樓的Mount Parker House,成為當年「香港廣告界聖地」,隱然等同美國紐約麥迪遜大道(Madison Avenue)在廣告界的地位。

文公子起初在一家初創廣告公司工作,經常發白日夢,希望有朝一日能在Mount Parker House上班。最後終於得償所願,加入了一間開業於斯,標榜創意和推廣策略的廣告公司,只是該公司業務受經濟不景氣影響,很快就由港島東遷往西環經營,未幾Mount Parker House亦宣布重建,進駐的4As廣告集團遂各散東西,為「香港廣告界聖地」的佳話畫上了一個句號。

由於文公子熱愛廣告工作,學而後知不足,公餘時常逛書局,選購廣告書籍補充知識養分,當時可說遍閱群書;而在一眾本地廣告專著中,特別欣賞林俊明先生的「廣告無真理」。林先生是一間知名4As廣告公司的創作總監級高手,用幽默輕鬆的風格,以兩文三語交錯互用的「三及第」香港特色文字,寫盡廣告創作人的喜怒哀樂,閱後令人會心微笑。可惜此書似無再版,出版社「博益」也早已停業,與讀者後會無期。林先生在書中,指出了一條亘古常新的廣告鐵律:「廣告無真理,只有鍾意同唔鍾意,仲要睇係邊個鍾意同唔鍾意。」意指廣告是沒有真理的,只有喜歡與否,還要看是誰喜歡或不喜歡。此言通透廣告界世情,令文公子茅塞頓開,頗有醍醐灌頂之妙。

「廣告無真理」,就如「變幻才是永恒」,人人都懂,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參透。在廣告創作上,只要有人,可以是客戶、同事,甚至是上級,不認同自己的創意,就覺得自己懷才不遇,說對方不懂創意的,大有人在。一個廣告,由構思到出街,的確要經「過五關,斬六將」的游說過程;先要上司讚好,再靠同事力推,更要客戶採用;至於消費者是否受落,其實也要靠點運氣。每一關都是一個「只有鍾意同唔鍾意,仲要睇係邊個鍾意同唔鍾意」的過程,其間創意的夭折率甚高。要心理平衡,就必須有「廣告無真理」的覺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