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瀚林 北京報道)近日,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公示了關於徵求《智能網聯汽車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擬立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意見的通知。該標準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委託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智能網聯汽車分會執行,主要起草單位有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東風汽車、華為等。根據公示信息,該標準適用於裝配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M(載客汽車)和N類(載貨汽車)汽車,規定了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通用技術要求,主要包括運動控制能力、駕駛員狀態監測、系統安全性要求等方面。

輔助駕駛非「無人駕駛」

輔助駕駛如今成為新能源車的標配,消費者駕乘體驗有所改善。但由於不少銷售人員聲稱「零接管」「完全解放雙手」,消費者會錯誤地認為是「無人駕駛」,給交通安全埋下隱患。今年3月29日晚間,三名女大學生駕駛一輛小米SU7標準版,從湖北武漢前往安徽池州途中發生碰撞後爆燃,造成三人身亡。據已披露信息,事故發生前該車輛處於NOA(領航輔助駕駛)狀態,事發路段因施工修繕,用路障封閉自車道、改道至逆向車道。此外,去年11月,一位駕駛員在滬渝高速湖北仙桃段開啟輔助駕駛後打起瞌睡,導致發生追尾事故;今年4月,廣東一男子開啟智駕後分心睡覺,夜間在高速狂飆百公里被罰。

此前應急管理部表示,目前市售車輛提供的智能輔助駕駛功能,最多也只屬於L2級。根據內地2022年發布的《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標準,駕駛自動化分為6級(詳見附表),其中L0至L2為駕駛輔助,駕駛員需全程監控駕駛。

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副會長、徐州金彭集團副總裁王應黎對香港文匯報記者指出,中國智能駕駛技術已進入創新密集期和產業化落地關鍵期。確立強制性國家標準能明確責任劃分,規範宣傳以避免企業誤導消費者,保障用戶安全與行業健康發展,推動輔助駕駛技術有序在汽車上安全應用。下一步應完善智能駕駛的綜合標準體系,將智能駕駛功能及評價方法進一步標準化,建立智能駕駛的安全認證機制和運行安全監管體系,同時規範企業開展科學準確的產品宣傳。

加強監管激勵技術開發創新

江蘇民營經濟統戰研究協同創新基地首席專家盧勇表示,出台國家標準對於引導行業發展方向,激勵行業技術開發和創新,特別是幫助消費者正確運用智能輔助駕駛技術,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都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