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茗)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披露,有特區政府食環署前線人員在執法時被推撞受傷,請病假達448天,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作出相關提問。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回應表示,過去三年整體公務員工傷病假和非工傷病假總日數約346萬天。全體17.3萬公務員,去年僅15%人員放取逾10天病假,約三成公務員全年沒有放取病假,強調該局有全面且嚴謹的病假管理機制,能達有效和公平的病假管理,嚴肅處理懷疑濫用病假個案。

放逾10天病假只佔整體15%

事緣一名六旬煙民6年前在街頭丟煙頭,一名食環署女職員推撞期間遭擦傷肩膊及刮傷手,合共放取448日病假,該煙民事後被判罰3,500元及監禁14天,緩刑一年。

時隔四年,該煙民遭食環署追討逾44萬元員工缺勤損失賠償,遂向霍啟剛求助。霍啟剛除去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爭取撤銷索償,昨日亦在立法會提出公務員病假管理的提問。

楊何蓓茵回應,2022年公務員放取工傷病假總日數約10萬天,2023年及去年每年約8萬天;至於非工傷病假,2022年總日數約90萬天,2023年及去年則分別約120萬天及110萬天。她指出,去年約三成公務員無放任何病假,約四成放半天至5天,15%公務員則放5天半至10天,放逾10天病假只佔整體15%。放較長日數病假的公務員,為較嚴重工傷和患嚴重疾病的個案。

楊何蓓茵強調,部門管方對員工放病假有密切監察責任,倘懷疑濫用,可要求向政府或醫管局醫生或診所求診,並出示醫生證明書。連續放超過91天非工傷病假者,部門會召開由三位醫生組成的醫事委員會作獨立評估,倘發現濫用或造假,可採取紀律行動,涉及刑事更會向執法部門舉報。她指2020年至去年的5年間,因有懷疑要職員到指定醫院或診所求診的,分別有261、182、179、211及219人,但強調真正濫用的案例不多。

霍啟剛建議將病假管理數碼化

霍啟剛對香港文匯報表示,今屆特區政府在公務員制度的優化和管理上確實做了不少功夫,公務員建設上也取得一定成效,他相信絕大部分公務員都謹守崗位、積極有為,希望透過昨日立法會提問形成討論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公務員制度。

他指出,現時判斷公務員有否濫用病假,第一重把關角色是部門本身,內部教育或通報機制等多個層面都應加強,建議長遠將公務員管理及病假管理數碼化,利用科技提升管理效能和透明度。

公務人員聯會:請長病假部門會調查

特區政府公務人員聯會主席李方冲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少數公務員有濫用病假,但情況並不嚴重,政府有嚴謹監管機制,若有公務員短期內多次請病假,上級雖不會質疑發病假紙的醫生專業判斷,但定會了解原因,若有懷疑,如職員只向私家醫生求診,且不斷換醫生取得病假紙,便會層層上報以作出適當調查和處理。

他表示,過往曾有公務員因踢球傷及筋骨,請超過三個月病假,該部門上報內部監查委員會進行調查,「一些請長病假個案,就算經調查證實沒有濫用,但部門也會評估該同事是否還適合在現有職位留任,或要求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