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法律實體地位同時降低成本

●無需清盤原有公司並在香港重新註冊,節省大額法律費用。

●避免業務運作中斷,保留公司資產、知識產權、合約及歷史紀錄。

簡化程序兼減少法院干預

●現行替代方案(如法院核准的安排計劃)涉及複雜程序,需股東和持份者同意,且法院可能要求召開會議,導致高昂開支。

●遷冊制度提供更簡單、高效的解決方案,無需受多重司法管轄區監管。

促進香港專業服務需求

●公司遷冊至香港後,將增加對本地專業服務(如審計、會計、法律服務)的需求。

●非香港公司更容易進入香港資本市場,吸引更多國際企業。

帶動投資與就業機會

●部分公司可能將業務遷至香港,帶來投資、技術及工作機會。

●外地註冊公司若已在港有經濟活動,遷冊後可更符合香港高水平的企業管治標準。

提升香港商業樞紐地位

●公司註冊地與業務活動地域更一致,強化香港作為國際商業中心的競爭力。

●與其他普通法地區如加拿大、新加坡看齊,保持制度吸引力。

與國際接軌並保持競爭力

●多個普通法地區(如新西蘭、新加坡)及離岸金融中心(如開曼群島)已實施遷冊機制,英國亦在規劃中。

●香港設立遷冊制度可避免落後於國際趨勢,維持全球商業註冊地的領先地位。

整理:記者 馬翠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