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機電署自2009年6月起實行「註冊承辦商表現評級」制度,該制度下,承辦商整體表現評級由兩部分組成,包括「安全表現評級」和「服務質素表現評級」。在過往12個月巡查中,若承辦商未被發現任何安全問題,會被給予一顆綠色的「安全之星」。取得「安全之星」後,其服務質素的表現評級就會以「質素之星 」 數目表示,「質素之星」的數目愈多,代表其表現愈佳。
未能取得「安全之星」的承辦商,會以註釋加以說明其在安全方面曾被發現問題,機電署已發警告信。據機電工程署去年(2024年1月至12月)紀錄顯示,有31間註冊升降機承辦商獲得「安全之星」,9間承辦商因少於5部或沒有升降機被機電署巡查而未獲評級,餘下兩間承辦商獲發警告信,分別涉及升降機機廂門電氣聯鎖裝置失效,以及升降機機廂非預定移動。機電署於期內共進行30,078次升降機和自動梯的巡查。
消息人士認為,星級評分過於模糊,承辦商星級與電梯安全之間的關聯性較弱,只能作為簡單參考,承辦商是五星也不代表自家電梯不會出問題。「一個承辦商由四星跌到三星,可能是因為出席維修保養的人數不夠,或者前線人員遲到,這種級別的扣分,但他們管理的電梯或許很順暢。」
署方:「星級」易明 詳細可查日誌
就將承建商評級改為針對電梯本身給出評分的建議,機電工程署回覆香港文匯報表示,該署會不時檢討及改善「註冊承辦商表現評級」制度。現行制度是經諮詢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後修訂的最新版本,採用簡潔易明的「星級」評分方式,公布註冊承辦商在安全和服務質素方面的表現,供負責人參考。署方亦指,升降機負責人可透過「升降機及自動梯數碼工作日誌」,了解及分析註冊承辦商所保養的升降機/自動梯的運作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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