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晉、康敬)針對長和擬售巴拿馬港口予美國財團貝萊德(BlackRock)一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早已明言依法對此交易進行審查,交易各方不得採取任何方式規避審查,未獲批准前,不得實施集中,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有香港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有關部門的發聲已表明國家的關切和警示,相關企業應懸崖勒馬,切勿再把頭埋在沙堆裏,在美國不斷對國家挑起各種「戰爭」下要認清敵人,明白交易所帶來的影響可能猶如資敵。基於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國家對相關交易在法律上有着保護權和管轄權,「任何國家和地區絕不會容忍有任何危害自己國家安全的行徑。」
恐對中國船舶實施針對性打壓
大律師龔靜儀表示,長和擬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屬於國際航運關鍵樞紐,一旦美國財團掌控這些港口,恐怕將配合美國欲遏制中國造船業、航運業發展而提出的《美國繁榮與安全造船和港口基礎設施法案》(SHIPS for America Act)及後續政策,對中國船舶實施針對性打壓,以企圖削弱中國對外貿易競爭力。
她分析,美方有關法案及後續政策對國家競爭力造成的影響可涵蓋七大方面:
第一,稅費成本激增。中國船舶或懸掛中國國旗的船隻可能需繳納額外噸位稅及燈塔費,運輸貨物的成本優勢將被大幅削弱,其競爭力將低於美國旗船舶。
第二,供應鏈轉移壓力。進口商為避稅可能轉向非中國承運方,衝擊中國航運市場份額。
第三,維修產業受限。美國旗船隻有可能被禁止在中國船廠維修,而中國維修業務的稅率亦可能被提高。
第四,數據監管壁壘。美方可能藉此加強對LOGINK等國家物流平台的審查,限制數據管理權限,影響中國實體管理和追蹤貨物。
第五,行政負擔加劇。企業可能需調整供應鏈合約等,以符合美方要求,增加運營複雜性。
第六,優先權不確定性。美國旗船舶在港口可能享有優先處理權。
第七,寒蟬效應。租用中國船隻的第三方企業亦可能遭波及。
「這不僅是航運戰,更是經濟戰與貿易戰的疊加。」龔靜儀指出,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早前宣布,已完成對中國海事、物流及造船業的「301調查」,將分階段對停靠美國港口的中國船舶徵費,今年10月起,由中國公司擁有、營運及製造的船舶,每趟美國航程將按載貨容積被收徵每淨噸50美元(約390港元)的「懲罰性港口費」。她警告,倘美方收購了有關港口,可能成為執行相關打壓國家的「前哨站」。屆時,無論是中國船舶,還是中國船廠建造的外國船舶,只要進入有關港口碼頭,都可能被額外徵收巨額噸位費、燈塔費及港口費,打擊中國造船業及航運業發展。
美圖經濟霸凌中國 賣港口如向劫匪遞刀
龔靜儀直言,美國近年遠洋商船造船業嚴重萎縮,年產遠洋商船僅約5艘,與國家的產業規模形成鮮明對比。美方竟試圖透過經濟霸凌政策措施打壓中國,卻非提升自身產能,做法猶如強盜,野蠻無理。「倘將有關港口賣給美方,猶如向劫匪遞刀。從此,所有跟中國有關的船舶,都可能要留下買路錢。」故此,有關交易絕不是一宗普通純商業交易,甚至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其實際性質或與「35+顛覆政權案」類似,「同樣地在表面上做着恍似合法的事情,恍似在當事人自己的掌控及權力範圍之內,但其背後的政治目的和影響卻是為了反華。」
龔靜儀強調,在維護國家安全層面,國家對相關交易在法律上有着保護權和管轄權,有關部門的審查也符合國際慣例,「任何國家和地區絕不會容忍有任何危害自己國家安全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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