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偉國 立法會議員(工程界)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主席
本屆立法會是在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下產生,議會運作依法高效,議員們理性務實,盡心履職,深化了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動關係,攜手推動良政善治。同時,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社會對特區管治團隊,包括立法會議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立法會擬制定一套清晰、完善的《立法會議員守則》,進一步優化履職監察制度,既有現實必要性,也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重要舉措。
其實,無論是議員守則,還是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都必須與時俱進,不斷修訂完善。曾幾何時,反對派議員曾肆意利用議事程序的漏洞,在議會「拉布」和搗亂,嚴重影響立法會對各項法案和撥款建議的審議。筆者在2020—2021年度曾參與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的工作,當時立法會兩度通過修訂《議事規則》,既涉及處理點算法定人數要求及規程問題等程序,堵塞議事程序漏洞;又訂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及各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人數上限,配合第七屆立法會的議員數目由70席增至90席,以便議員之間能有效分工,有秩序及高效率地處理議會事務。
完善制度 工作提質增效
本屆立法會自成立以來,議事回歸理性,成績有目共睹。截至目前,議會已通過90多項法例,較上屆同期增加超過50%,並批出超過210項撥款建議,涉及金額亦比上屆多出約25%,涵蓋經濟發展與民生改善等多個範疇。這些成果充分顯示本屆議會依法高效履職,全力支持行政主導,推動香港社會穩步向前。
值得強調的是,高效率絕不等於草率從事,筆者對此深有體會。本屆立法會與特區政府同心協力,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程序,筆者作為法案委員會委員,與相關議會同事和特區政府官員在周末也加班審議,馬力全開,委員會開會25次,共50小時,委員提出的問題和意見接近2,000條,特區政府因應議員的意見而提出的修正案達91項,立法會最終在2024年3月19日歷史性全票三讀通過,完成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填補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短板漏洞,為香港繁榮穩定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制定議員守則 回應社會期望
鑒於國家與社會各界對議會的高度期望,議員亦自覺要以更高標準要求自己,加強自我監察,制定《立法會議員守則》的現實必要性不言而喻。新守則在現行《議事規則》的基礎上,參考了行政會議成員、政治委任官員、公務員及區議員的履職標準,訂明了議員應遵守的行為操守和工作表現要求,包括必須出席會議、參與表決、與社會各界保持聯繫、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
此外,守則將設立分級處分機制,針對議員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作出相應懲處,最高可至停職停薪。這些明確而具體的規範,將有助於議員依法履職,提升議會運作透明度及問責性,確保議員行為符合特區的憲制和法律秩序,進一步鞏固立法會的專業形象。
時至今日,社會大眾對議員的期望日益提高,要求議員不僅要有專業知識與履職能力,更要有高尚操守和強烈責任感。新守則的制定,正是立法會積極回應市民對議員操守與問責的關注,也是強化自我監察、自我完善的具體表現。根據新安排,原有的「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將升格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並擴大職能,除繼續處理利益申報事宜外,亦將全面覆蓋議員在履職過程中的操守與行為表現,並明確要求議員在言行中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的憲制秩序。這一機制不僅有助防範及糾正個別議員的違規行為,亦從制度層面保障議會整體的專業形象和公信力,防止過去「泛政治化」、無序對抗的亂象重演。同時,優化委員會運作、簡化委員會選舉程序、改進職務考察安排等配套措施,亦有助進一步提升議事效率,確保議會決策更加緊貼市民需求。
常言道:「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立法會議員應堅守初心、履職盡責,推動立法會運作不斷優化;積極支持和落實《立法會議員守則》,以持續提升議政水平,促進良政善治,為香港由治及興貢獻更大力量。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