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開單,現場領錢

1.在貼有「即買即退」標識的商店購物,結賬時開具《退稅申請單》和購物憑證(發票);

2.在「即買即退」集中退付點,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提供上述票據;

3.簽署協議並辦理信用卡預授權;

4.當場領取預付金(人民幣)。

○離境驗核,自動結算

1.離境時攜帶退稅物品、申請單、發票及護照向海關申報驗核;

2.驗核通過後,退稅代理機構解除信用卡預授權,預付金轉為正式退稅款。

○注意事項

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向同一試點商店申請辦理「即買即退」服務的退稅物品金額在500元至110,000元人民幣(含)之間;

2.需承諾期限內從指定口岸離境,超期或違規將自動扣回預付金。若未通過海關驗核,預付金將被追回且不辦理退稅。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薇、郭若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