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陳虹秀在港島暴亂現場。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社工陳虹秀被控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受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明新前日(11日)裁定其暴動罪成即時還押至4月9日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判刑,法官指她用社工身份為「示威者」撐腰,不但與其他暴動者一同集結,更鼓勵他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根據社工註冊局資料,陳虹秀的社工牌照於今年2月期滿。社工註冊局今日(13日)回覆傳媒查詢指,由於該個案仍待法院判刑,故註冊局在現階段並未審議該續期申請。

社工註冊局發言人表示,《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20條(1)條就註冊期滿及續期作出以下規定,名列註冊紀錄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的人,註冊有效期為12個月,自他獲得註冊當日起計;的註冊可應該人的申請每年續期。

發言人續稱,在一般情況下,當註冊局收到並無任何被檢控及/或被定罪的續期註冊申請,局方約需10個工作天處理有關申請。若申請個案涉及被檢控中的罪行,則需待司法機構作出判決後,方能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17條就註冊資格的規定,個別考慮該人的續期申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12日)表示,社工的註冊或續期需要跟隨《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要求,條例訂明如果犯上指明罪行,社工註冊局要按法律要求要履行職責,相信註冊局會依法依規處理續牌申請,包括被裁定暴動罪成的陳虹秀,若法律上有要求不給予續牌,要跟法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