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男女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昨日踏入第六十日審訊。控方傳召的炸彈處理專家指,在大角咀宏創方兩個涉案單位均發現有足夠組裝成爆炸裝置的物料,其中兩個內有硫磺、鋁和硝酸鉀的玻璃瓶,更有能力造成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其中俗稱「火箭糖」的混合物能產生大量煙霧和高溫火焰,溫度可高達攝氏1,000度。
控方專家證人、警司張立德作供表示,他於2020年3月8日作為炸彈處理主任,前往宏創方503室及1008室調查。其書面供詞提到,在1008室識別出懷疑炸藥後,另於現場發現多塊電池和電路板,而案中有人使用過相關物品製造「土製炸彈」,故指示同事檢取。
張立德表示,他在503室檢取了共57支電子火柴,當中28支已被使用,亦有部分扭或結在一起,又檢取了兩個玻璃瓶,內有硫磺、鋁和硝酸鉀的混合粉末,取出小量做焰色測試均猛烈燃燒並產生亮光和火光,進行「起爆測試」亦能發生爆炸,認為兩者均屬「爆燃炸藥」。
在1008室,張檢取了一個同款玻璃瓶,內含褐色、已硬化的混合物,並連接引信和電子火柴,而相同的褐色混合物亦在503室的一個平底鍋和小量杯內發現。該些混合物是由硝酸鉀和糖混合及加熱後製成,即俗稱為「火箭糖」,燃燒後會產生猛烈的火焰和煙霧,常用於模型火箭的推進劑,但「如果將佢密封嘅話,一樣有機會爆炸」。
張立德續指,該兩個單位內均有足夠組裝成爆炸裝置的動力源、引發器、開關和炸藥,兩個內有硫磺、鋁和硝酸鉀的玻璃瓶「有能力造成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而「火箭糖」雖不具備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的能力,但會產生大量煙霧和高溫火焰,温度可高達攝氏1,000度,加上1008室內有其他化學品,一旦燃點,火勢可快速蔓延,若果觸及單位內的硝酸氨,亦有可能爆炸。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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