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熙 立法會議員
施政報告公布了「簡樸房」政策,社會普遍支持。特區政府接着在上月底提出「簡樸房」規管制度諮詢文件,建議「簡樸房」樓面面積最少8平方米、樓底淨高度至少2.3米、至少一扇窗戶非面向圍封天井等,不合格的單位需要進行改建。諮詢工作由12月2日起展開,為期約2個月。
告別劏房除了是中央強調關心外,也是民建聯多年來的倡議。然而,在「簡樸房」政策尚在諮詢期間,有部分劏房業主急不及待以改裝單位做「簡樸房」為由,要求租戶搬走,引起一眾劏房戶恐慌。特區政府宜及早向業主和租戶釋疑解惑,令「簡樸房」政策可以有序推行,現有的劏房住戶不用受影響。
在「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公布後,筆者就接獲了劏房戶求助,表示業主聲稱因政策需要而提前收回單位改建,住戶一時間不知所措,擔心無處容身。事實上,其他立法會議員、區議員也收到類似求助個案,反映有關情況不是個別例子。諮詢期剛開始,就有業主急急收回單位,當局需要加強宣傳及解釋,避免業主和劏房戶誤解政策。
社會對告別劏房已有共識,惟「簡樸房」政策的推行細節仍有待完善,正值諮詢階段,社會各界要善用機會,向當局反映,避免問題出現。例如當局打算規定「簡樸房」要有獨立廁所,並對廁所的去水口、防水層設定標準,以避免出現過去劏房因改建質量參差,而出現滲水影響下層單位的問題。當局這個建議是有根有據、值得支持,也相信有助解決不少舊區滲水的糾紛,不過新標準有可能增加改建「簡樸房」的成本,最終不是減少市場供應,就是提高「簡樸房」租金。
另外,根據當局現時的規定,簡樸房的廁所淋浴間防水層需要達到2.2米高度,明顯是高於其他樓宇的標準。參考屋宇署公布的《防止新建樓宇出現滲水情況的指引》,私人樓宇浴室的淋浴間規定高度只是1.8米,換言之當局對「簡樸房」的要求比私人物業還要高,相信市場上絕大多數劏房均不符合這個標準。如果全數劏房要因應這個規定進行改建的話,租戶難免受到影響。
幸好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日前公開表示會考慮有關情況,願意探討下調標準的可能性,以便與私人物業相一致,同時會因應單位情況,評估是否需要重建浴室以符合標準。特區政府從善如流、體恤民意,有助補充政策漏洞,但事件也提醒了特區政府,日後推行各種政策前,都必須全方位聆聽持份者意見,避免出現盲點,使政策可以有效貫徹落實,切實造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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