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逾八成市民支持立法。左起:新青年論壇召集人鄧咏駿、鄧家彪。 香港文匯報記者唐文 攝

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上月暫時全線結業,多名消費者及員工受影響,消委會累計接獲逾5,000宗投訴,涉及總金額超過1.84億元,引發香港社會對規管預繳式消費的關注。有調查發現,大部分市民認為現時對預繳式消費合約的保障不足,逾八成人支持設立冷靜期。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建議,政府應盡快展開設立法定冷靜期的立法工作,期限應不少於7天,又建議政府介入舒適堡事件,例如由金融管理局介入與發卡銀行商討,為苦主退回款項,以此重振市民及旅客對香港消費的信心。●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

新青年論壇聯同鄧家彪議員辦事處於上月隨機訪問702名年滿18歲的香港市民,了解他們對預繳式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的取態,並於昨日發布結果。

52%受訪者認同最長合約限期1年

調查發現,僅11.8%受訪者認為目前針對繳式消費合約有足夠保障,78.4%認為保障不足。同時,高達85.2%受訪者支持針對美容和健身行業的預繳式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對此有保留者不足一成(9.9%)。雖有意見認為可透過業界自我規管取代立法,但逾半(56.3%)受訪者不認同。

被問及冷靜期的時長,較多受訪者認為要14個工作天(33.3%),其次是21個工作天至1個月(32.2%),第三位是7個工作天(26.6%)。針對個別健身中心推出超長預繳式會籍合約,75%受訪者支持立法,較多受訪市民認同最長合約限期為1年(52%)或3年(21%)。

鄧家彪在昨日記者會上指出,特區政府早於2019年已完成設立法定冷靜期公眾諮詢,惟後來因社會事件、疫情、經濟情況等而沒有下文。他建議政府善用諮詢結果,盡快展開立法工作,「冷靜期時限應相對較長,容許消費者有更多時間重新檢視消費決定,所以不應少於七天。」

對業界提倡的自願性冷靜期,鄧家彪表示,調查反映有關做法缺乏民意基礎,可行性不高。雖有個別行業如電訊業和保險業會自行為消費者訂立冷靜期,但有關做法難以在健身及美容行業普及,「健身及美容商家規模大小不一,很難靠業界自我規管。個別商戶有機會提供過短的冷靜期,也有不良商戶擅自設門檻,限制消費者取消合約。」

工聯助舒適堡百苦主追討損失

就舒適堡事件,鄧家彪透露,工聯會協助約100名苦主追討損失,惟暫無個案成功退款,希望金融管理局介入與發卡銀行商討,為苦主退回預繳款項。對有個案合約年期直到2057年,遠超舒適堡分店的租約期,他建議政府就訂立預繳合約的年期上限諮詢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