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狂徒折彎旗杆倒向馬路 街坊盼速將犯人拘捕
十一國慶節臨近,有不法之徒公然挑戰法紀,一批豎立在深水埗路邊鐵欄的國旗和區旗,昨日清晨被發現遭故意折曲推跌向馬路。警方接報到場經調查後,已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案跟進,設法追查涉案者下落及動機。事發後一眾街坊不齒歹徒惡行,認為國慶本是普天同慶的開心日子,質疑為何要進行破壞,希望警方盡快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2019年修例風波黑暴荼毒社會至深,隨着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實施,死心不息的黑暴餘孽轉為地下活動,值得社會大眾警惕和維護得之不易的和平安定。
昨日清晨約5時50分,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在深水埗南昌街石硤尾邨服務設施大樓對開,發現多支豎立在路邊鐵欄上的國旗和區旗遭人故意折至彎曲跌向馬路慢線。警員奉召到場經調查,證實共有15支國旗和區旗遭到破壞,續將現場封鎖,以及派員在附近一帶兜截可疑人,但無發現。其後警方聯絡有關部門人員到場小心拆除損毀的旗杆,並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繼續跟進。
昨日上午,香港文匯報記者到場了解情況,現場路邊鐵欄原本豎立的國旗和區旗已全部移走,路欄上只遺留零星相信曾用作綑綁旗杆的膠索帶。
婆婆:國慶是開心日子不該搞事
對於今次發生刑毀國旗和區旗案件,街坊美婆婆直言國慶節是開心的日子,每年全港各區都會懸掛國旗和區旗慶祝,不明為何有些人會進行破壞,認為這樣的行為不能容忍。街坊歐伯伯則指,國慶期間各區有不同的大小慶祝活動,認為警方應加強巡邏,防止破壞行為發生。
翻查資料,過往在臨近十一國慶節或國慶期間亦發生破壞國旗和區旗的事件,涉案者不但干犯刑事毀壞罪,亦違反《國旗及國徽條例》和《區旗及區徽條例》。早前一名報稱任職平面設計師的男子翁政文(32歲),因於2022年10月2日即國慶節翌日,在土瓜灣上鄉道24號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民建聯的1支中國國旗旗杆及1支香港區旗旗杆,最終被控侮辱國旗或其圖像罪及侮辱區旗罪,並在去年7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囚18天。
辱國旗國徽可囚3年
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第7條「保護國旗、國徽」列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根據《區旗及區徽條例》第7條「保護區旗、區徽」列明「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區旗或區徽,即屬犯罪:(a)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及(b)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1萬元)及監禁1年。」
至於刑事毀壞罪,則是《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罪行,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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