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特區政府夥拍市區重建局去年4月推出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為合資格業主提供財政資助和技術支援,以進行樓宇維修。市建局共收到1,264宗申請,涉及1,600幢樓宇約23.6萬個單位。今年5月起部分申請已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市建局總監韋志成表示,第三輪行動參考首兩輪個案經驗,市建局為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編制一套「預審名單」供業主及法團參考,可節省業主或法團了解及揀選的時間,「預審名單」由市建局把關,讓業主或法團集中評估符合資格的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的投標價格,加快整個決策過程,盡早批出顧問及維修工程合約,整體時間由此前的三年半,最多可縮減至約一年半。
韋志成昨日發表網誌指出,市建局在前兩輪樓宇更新大行動中,留意到部分大廈業主因缺乏專業知識和經驗,對籌組維修工程無從入手。
另外亦有樓宇復修個案因業主之間對工程範圍、招標安排和揀選工程承建商持不同意見,經多番討論仍未能達到共識,令維修工程一拖再拖,以致逾期仍未遵辦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
因此,巿建局團隊在今輪計劃中為獲批業主或法團,制定維修工程進度時間表,將委聘工程顧問、提交工程投標文件及委聘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分為三個階段,按照不同大廈及屋苑的住宅單位數目,清晰訂明每個階段所需進行的工作以及時間表,要求業主、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遵從。
批出工程合約時間減至19個月
有關措施旨在協助業主或法團加快委聘工程顧問和承建商,以免樓宇維修工作因不同原因受到拖延,「我們預計第三輪行動的業主和法團,在措施支援下批出工程合約的時間,將由以往平均約43個月大幅度縮短至最快19個月便能完成。」韋志成說。
他解釋,應用新的維修工程進度時間表,以住宅單位數目少於50伙的大廈為例,獲發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後,由委聘工程顧問、提交工程投標文件至委聘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一般只需19個月就能完成;住宅單位數目在250伙以上的大廈或屋苑,則需要約29個月完成整個委聘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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