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不良中介坑工友 擅自扣糧七成 巧立名目吸血
在香港特區政府、工聯會轄下香港建造業總工會以及深圳市相關部門積極介入下,聯合醫院重建項目的40多名外勞,成功申領香港身份證,以及開辦銀行戶口直接收取每月月薪,昨日順利復工,總算為事件劃上休止符。不過,事實上來港工作的外勞被剝削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香港文匯報記者繼續深挖、追訪機場第三條跑道工程的一批外勞。他們投訴自己出糧銀行卡及密碼一直被管理公司持有,每月出糧管理公司擅自提款,然後「過水濕腳」剋扣六七成工資。外勞由於不忿被剋扣而反抗,最終被總承辦商無理解僱。勞工處回應表示,處方不時會視察輸入勞工的工作地點及居所,並提醒他們遇事可作出舉報。 ●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
香港文匯報記者近日接觸該項目數十名被解僱的外勞,他們分別來自內地不同省份,去年11月經當地熟人,繳付幾千元不等介紹費認識一間管理公司,聲稱有香港機場三跑道工程工作提供,哄騙他們香港外勞月入僅1.4萬元至1.6萬元人民幣。
合約月薪三萬七 到手不及一半
「起初並不知道香港建築工人實際收入水平,一萬多也比內地工資高,所以口頭答應來港上班,」外勞蔣先生表示,管理公司其後向他寄來一份正式的僱傭合約,他仔細查看後發現:「合約上寫每月21天工作,工資37,800元港幣,和管理公司承諾的差距如此大呢?」但由於急需一份工作,加上他認為與管理公司沒有正式簽約,就應跟僱傭合約出糧,於是決定來港闖闖。
起初,這批外勞的身份證等手續辦理都相對順利,並獲安排入住元朗潭尾宿舍。不過在來港後,管理公司要求每名外勞辦理兩張香港電話卡,一張自用,一張則用於辦理銀行卡時進行登記,並要上繳管理公司,「因為辦銀行卡的電話,和資料都不在我們自己手上,因此我們收不到任何銀行有關的短訊和信件,也沒有銀行卡密碼。」
在銀行卡辦妥後,管理公司要求外勞上繳銀行卡,即使部分人執意自己保存銀行卡,但出糧日前也必須上繳,「我們根本沒密碼,只有交卡給管理公司,每月出糧他們擅自取款,再匯款到我們內地戶口。」
「起初,平均每月加上加班費,到手約1.5萬元人民幣,合約列明21天37,800港元,扣除住宿費,我們每月應當有約35,000港元才對,這間管理公司扣了我們一半都不止,如果每月扣幾千也就算了。」另一名外勞鄧先生表示。
加班200小時竟無補水
他們更被強逼通宵工作。蔣先生表示,合約上列明每日工作8小時,算上加班也不可超過12個小時,但第三個月開始承辦商要求他們通宵加班,「每人一個月加班100多小時的大有人在,有的工友甚至加班200個小時,那相當於加班了20多天,根本沒得睡覺,這種壓榨式工作還要扣我們大半薪水。」
在受到這種極不公平的待遇後,部分工友反抗,在壓力下總承辦商答應,為他們辦理新的銀行卡,每月出糧到該卡中,讓工友們領六萬至八萬港元的基本工資及加班費。然而不久後,管理公司在微信群組內通知這批自行辦理新銀行卡的外勞,分批前往深圳「詳談」,聲稱「不來就等於放棄工作」。
「管理公司要求我們收到全額月薪後,上繳1.5萬元給他們!並要簽署一份文件,巧立名目收取各項費用,包括制服、伙食、交通等等,這些不應當是由僱主包嗎?僱主已收我們10%住宿費,而伙食費合約上寫明若僱主提供則必須是免費。」蔣先生說。
部分工友迫於壓力無奈選擇交錢,但有數十名工友為維護個人權益絕不繳交這筆不合理費用。不服從的工友其後遭到承辦商解僱,理由是「配合業務需要」。蔣先生和鄧先生被解僱回到家鄉仍未找到工作,他們至今仍憤憤不平道:「好不容易用了幾個月爭取來港工作的機會,做了幾個月就把我們炒了,只因為我們正當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工處:定時視察 籲工友舉報
特區政府勞工處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僱主必須給予每名輸入勞工有薪假期,安排輸入勞工在抵港後八星期內出席僱傭權益簡介會,確保他們了解在香港工作的僱傭權益,包括「標準僱傭合約」所訂的工資、僱主必須以自動轉賬方式把工資直接存入輸入勞工在香港的銀行戶口,以及僱主不得扣起輸入勞工的銀行卡等。
勞工處表示,勞工督察不時會視察輸入勞工的工作地點及居所。除查核僱主有否遵守勞工法例及「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外,勞工督察亦派發僱傭權益資訊卡,提醒他們查詢及作出舉報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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