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首7個月共接獲101宗有關運動鞋的投訴。圖為市民選購運動鞋。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僖)香港消委會今年首7個月共接獲101宗有關運動鞋的投訴,有投訴人購買逾千元聲稱有防水功能的運動鞋,用後發現並不防水,店方向他更換全新同款鞋後依然入水。消委會呼籲消費者注意商戶的退換貨條款,並在限期前仔細檢查運動鞋以保障權益,又提醒業界應嚴控產品設計和質素,同時要提升不同銷售渠道的售後服務水平,務求能妥善跟進消費者有關保養及退換產品之事宜,消委會指出市場競爭激烈,若品質欠佳或售後服務欠妥,會影響商戶聲譽。

今期《選擇》月刊公布數宗與運動鞋有關的投訴個案。其中一宗個案是,何先生到某品牌專門店以約1,170元購入一對聲稱具有防水功能的運動鞋,在穿着5次後發現產品出現入水問題,於是將運動鞋交還專門店檢查。

約3個月後,何先生獲商戶確認存在入水問題,承諾會安排更換同款全新防水鞋。當何先生兩個月後穿着新鞋時,發現依然有入水問題,於是再次把運動鞋送廠檢查,兩個月後商戶才告知何先生沒有發現入水問題。

何先生認為該運動鞋的內側膠邊出現剝離情況,但職員稱膠邊不在保養範圍內,拒絕跟進。與商戶周旋多時的何先生深感不滿,於是尋求消委會介入並要求全額退款。消委會介入後,店方經管理層商討後願意退款,金額為運動鞋售價的80%(935元),何先生最終接受安排。

僅穿一次便甩色 商家稱「自然耗損」拒換

另一個案是,黃小姐於某品牌的授權零售店以750元購入一對以藍色及白色為主色的運動鞋,穿着一次後白色的鞋邊及鞋帶位置均染上藍色。黃小姐表示,穿着當日並沒有下雨,因此可以排除運動鞋因濕水而褪色的可能性。她向品牌店反映情況後的一個月,才收到店方回覆指運動鞋是因「自然耗損」而褪色,所以拒絕退換,黃小姐遂向消委會投訴。

有關品牌店向消委會稱,公司設有專業品質檢測程序,結果顯示該鞋款的質量及物料等各方面均符合原廠標準,折舊或自然損耗屬正常現象。雖然投訴人表示只穿過一次,但店方指出儲存及使用的環境因素、穿着頻密程度及保養習慣等均對運動鞋有直接影響,因此無法確認問題成因。由於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消委會建議黃小姐考慮諮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