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網記者敖敏輝 廣州報道)7月1日,廣州新的外地車限行政策正式實施,由此前的「開四停四」調整為「高峰限行」,即工作日7時30分至9時、17時至19時,禁止非廣州市籍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在廣州管控範圍內道路通行,限行區域包括天河區、荔灣區、越秀區、海珠區以及白雲區的大部分地區,基本涵蓋了廣州的「中心城區」。值得一提的是,港澳號牌車享受和廣州本地車同等待遇,不在限行範圍。
作為內地一線城市,廣州長期受交通擁堵問題困擾。截至目前,廣州機動車保有量接近400萬輛,在省內僅次於深圳(約421萬輛)。限行已經成為內地城市緩解交通壓力和城市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涵蓋車牌號限行、高峰時段限行等不同限行辦法。區別於其他城市,廣州於2018年7月1日實施「開四停四「外地車限行措施,即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自然日)以上。
不過,「開四停四」政策亦存在一定弊端,比如大量限行車輛要尋找臨時停車位,而廣州車位資源原本就不充裕。同時,那些擁有多輛小汽車的家庭或企業,可以有效地規避限制,因此措施被認為對富人有利。
此次新實施的「高峰限行」措施,也是內地多個城市採用的辦法,可行性、公平性較「開四停四」相對合理。對於外地車輛來說,全天限行時間只有3個多小時,而其他時間則可以自由出入,與之前的一刀切「全天限行」相比,用車更為靈活。
此次新的限行措施,對部分車輛「開綠燈」,包括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小客車),持校車標牌且標牌路線行經廣州市行政區域的非廣州市籍校車,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另外,召開省黨代會、省兩會、廣交會等期間,不實施非廣州市籍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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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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