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至1999年間
勞榮枝與情人法子英共謀並分工,由勞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宗。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梨」等化名潛逃,2019年11月28日被抓獲歸案。
◆2020年12月21日
勞榮枝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勞榮枝被控犯下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和綁架三宗罪。2020年12月的庭審持續了兩天,勞榮枝進行了最後陳述,最終法院宣布休庭,另行擇期宣判。
◆2021年9月9日
勞榮枝案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三罪並罰判死刑,勞榮枝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9月16日,勞榮枝案一審辯護人已會見勞榮枝,並稱法院已收到勞本人簽字的上訴狀及二審仍然希望接受法援律師援助的書面申請。
◆2022年8月18日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二審庭審中,上訴人勞榮枝、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勞榮枝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審量刑是否過重、一審程序是否違法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勞榮枝進行了最後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11月30日,江西高院對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一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3年1月7日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勞榮枝案入選法院年度十大案件,並披露了案件進展,該案件正在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3年12月18日
罪犯勞榮枝被執行死刑。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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