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聖潑 全國人大代表 北區防火委員會主席

自「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後,選委會選舉、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均已完善且圓滿舉行,完善過後的區議會選舉,亦將於12月10日舉行,預料各政團及地區的有志之士都會參與,爭取為地區治理貢獻一分力。包括區議會選舉改革的完善地區治理方案,是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最後一塊重要拼圖」,也是最合適和最好的方案。

有別於過往選舉,今次「三會」成員(分區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以及防火委員會)兼具提名、投票的職能,亦可以一如其他合資格人士參選,有權利必有義務。「三會」成員必須珍惜手上的提名權及投票權,肩負起社會責任,為社區開創良政善治,也為香港選好賢能。

完善地區治理後的區議會選舉,直選不再是唯一或主要成為區議員的途徑,部分議席改良為通過間選產生以及由特區政府委任。至於繼續保留的地區直選部分,參選人則須向「三會」成員取得一定提名,再加上市民提名方可參與選舉。在這情況下,「三會」成員角色變得吃重,「三會」成員在提名前,必須認真考慮,善用自己的提名權利。

一切由挑選愛國者開始

所有「三會」成員先要明白,自己手上的一票,其實也是代表市民行使提名權。正如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區議會選舉參選人能否取得提名,要視乎提名人對參選人的觀感和認識,並指提名票不是「垂手可得」,要努力爭取。在提名任何人之前,「三會」成員應先考量清楚,自己是否熟悉對方,而對方是否熱心於社區服務?更為重要的是,「愛國者治港」原則已在香港貫徹落實,「三會」成員在提名任何人之前,理應清楚了解,對方是否堅定的愛國愛港人士,不符合「愛國者治港」要求的擬參選人士,一律不能接受。

完善地區治理方案落實後,「三會」成員有權利亦有義務,除了本身的「三會」及地區工作,在區議會選舉提名及投票時選賢與能,是必須肩負的責任,「三會」成員不但要為區議會把關,還要為社區把關、為香港把關。香港不能再亂,社區亦不能亂,一切應由嚴格挑選愛國者開始。

至於「三會」成員在參與地區治理的其他途徑,例如有部分「三會」成員可以透過互選而成為區議員,或者通過被政府委任而成為區議員,筆者認為準則也是一致的,熱心服務社區與愛國愛港是必要條件,而有能力、魄力處理及解決社區問題,也是需要具備的基本素質。

本港地區治理在特區政府帶領,以及委任、間選和直選區議員相輔相成的情況下,必將漸入佳境,惟將來的區議員都要細心、謹慎而努力行事,因為在我們眼前的,是一個機遇與挑戰並存的局面,如何做好地區治理,協助特區政府施政,以至利用地區機遇發展起來,是一門大學問,必須全力以赴。相信今次區議會選舉,定能選出最合適的區議員,實現良政善治,更好地服務基層市民,共創和諧美好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