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被詐騙的受害人,因急於找回自己的錢,還讓網絡上演化出一種「二次詐騙」的騙局。有些廣告聲稱自己是律師事務所的人,例如早前有騙徒假冒柯伍陳律師事務所、亞歐反詐事務所等旗下律師,大量發放以反詐騙或法律諮詢機構為名的廣告,以類似手法行騙。

所謂「二次詐騙」,顧名思義,就是讓受害者第二次被騙。目標對象瞄準那些已經被詐騙過的民眾,以各種方式說服受害者自己有權力或是渠道可以幫助他們把被詐騙的錢討回來,而在這過程中騙徒可能也會巧立名目地向受害者收取費用,但其實受害者最後什麼都拿不到,反而損失更多錢。

假律師助追討 再騙錢

許多被詐騙的受害者急於找回自己的錢,騙徒正是利用受害人這種心情進行「二次詐騙」,聲稱能幫受害人把那些錢討回來,並能為受害人指點迷津。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這類情況基本上只會增加受害人的損失。當損失的金額很大又加上不甘心,很多受害者在極度悲憤的情況下,只要看到一根「救命草」,即有人說可以幫助他,便會想也不想去找這位能「幫」他的人,其實這只是另一個新陷阱。

陳柏豪稱,香港律師會在其官方網站公布全港律師名冊,市民在網上看到聲稱是律師行的廣告時,應透過香港律師會的律師名冊查核網上廣告的律師行與該名冊上的律師的聯絡方法是否脗合。如有疑問,應在支付任何律師費用前,先向香港律師會查詢,避免受騙。

陳柏豪也提到,聘請律師協助追討的最佳途徑,是經多渠道查問哪一家律師行有處理相關案件的經驗,例如向親友查詢有否相熟的律師並了解其專長與口碑,在互聯網搜索相關律師行的資料,以及最後必須在香港律師會的律師名冊查核該律師行的真實性,才確認聘請該律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