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繼續展開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的執法行動,今日(2日)派出喬裝顧客的警員進行「放蛇」,成功網約到兩輛私家車由將軍澳前往牛頭角,當到達目的地後,人員即表露身份將兩名涉案男司機拘捕,行動中扣留兩輛涉案車輛作進一步檢驗。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督察何健邦表示,被捕的兩名司機分別40歲,報稱從事貿易行業,以及51歲報稱無業,兩車分涉70元及170元車資,兩名司機同涉干犯「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 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應選用合法的交通公共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都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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