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頌雄 立法會議員 李光昇 博士 資深安全顧問

西九工地發生嚴重意外,兩位工友不幸離世,坊間即時有人會問「安全主任有無做好安全?」筆者不認同這句說話,為何每次發生意外後,即時就要找安全主任「祭旗」?

香港職安健發展已超過半世紀,由工人沒有基本安全意識,發展到每位工人入地盤前必須有張「平安卡」(已接受安全訓練);由以前持有「平安卡」就可以「一卡走天涯」,到現在工友須持有特定工種的訓練證明,才可以做相關工作,包括進入密閉場所。安全制度日趨進步、專業化,為何今時今日的工傷數字仍然高企?是工友未能追趕職安健發展的步伐,還是整個職安健制度有所不足?香港還要犧牲多少位工友的生命,才能使業界持份者重新檢討現時職安健制度?

2017年港珠澳大橋工地的一個簡陋臨時工作台發生工業意外,導致2死3傷。如果工程團隊在施工時,考慮到工人在安全環境下的施工,就不會造成兩個家庭有永不磨滅的慘痛回憶。連同以上個案,回顧過去多宗致命工業意外,發生的起因都不是由於工人忽略安全,而是專業人士在設計施工作業程序時忽視施工安全。

工程師設計每項產品時必須在安全上作出考慮,確保使用者的安全。假若航天工程師設計太空船時,只顧外觀的設計,而沒有把安全元素視為最基本的要求,連安全標準也達不到,誰人還敢乘坐?「安全設計」就是同一道理,所有設計出來的建築物,不論是一個露台,還是在外牆安裝一部冷氣機,工程師都需要在設計時考慮到日後維修的安全。

筆者倡議的「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安全必須是一個整體,只有落實推行「誰主管,誰負責」,安全措施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評比」,共同將責任落實到底,才可以將安全做得好。當中更重要的,是在設計階段時,便須將安全融入其中。當設計時有了安全考慮,對施工時及將來用家使用時會收事半功倍之效,工人也沒有必要身處高風險地方工作。

事實上,英國、新加坡在20多年前已將「建築設計管理」(Construction Design Management, CDM)列於法例中,建築、工程團隊須在設計建築物時,將安全施工的方案制定出來。維修團隊在建築物落成後就可根據工程團隊所制定的安全方案進行施工。萬一工人因建築物設計而導致死亡,設計團隊就有機會以誤殺罪名被起訴。所以,設計團隊必須在設計建築物時,對日後工作安全深思熟慮。

在香港,立法會曾於十多年前欲推出「建築設計管理」,但最終在專業團體的反對下擱置。到了今天,經過了眾多致命工業意外後,特區政府有必要重新將「建築物設計管理」列於法例中,確保工人的施工安全。

今次西九致命工業意外,經過警方深入調查,懷疑是有人為節省成本,指使兩名工人把排水渠偷偷接駁到最底層、屬於地盤承建商的喉管,豈料兩名工人吸入高濃度的沼氣而死亡。這宗意外足以證明,工程師根本沒有從安全作考慮,而向兩位工友提出無理的施工要求,才導致兩位工友枉死。特區政府必須汲取今次「血的教訓」,盡快引入「建築設計管理」,否則將有更多無辜的工人白白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