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健、馮清華被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荃灣暴動案中槍暴青曾志健與3名黑暴案被告棄保潛逃,被援暴組織「升旗易得道」主動游說助潛逃,並借機斂財。4人去年7月在西貢擬偷渡台灣時被捕,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及判囚,其餘3人和助逃的倉務員,昨日也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進一步透露,「升旗易得道」3名竄逃英國的主腦,先後共收取4人合共55萬元作偷渡費,但全部「爛尾」和不了了之,在安排4人到美國駐港領事館尋求所謂庇護失敗後,又窩藏4人借機搞「眾籌」吸金,其間又將他們匿身在密封紙箱運到其他藏身之所。

曾志健(21歲)、王愷銘(23歲)、黃竣賢(17歲)和貨倉管理員葉豪(35歲),昨日各自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曾志健昨另承認暴動及襲警罪。

案情顯示,4人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的安排下,於2020年10月27日前往美國駐港領事館,藉宣稱尋求庇護,以達至不必面對刑事程序之目的。被告葉豪及同夥(即其他頻道成員)在附近把風及協助,惟美國領事館要求4人離開。

其後,葉豪協助4人藏匿,負責的同夥包括名為「鯊魚」的男子、其女友「呀嫂」、男子「Rico」、男子「Johnny」以及男子「Tony」,當中有人已逃離香港。

4人一度藏匿於荃灣絲麗酒店的3個房間,由葉豪、「鯊魚」及「Rico」租用。另一地點是葵涌iPLACE工業大廈,分別由「呀嫂」及「Rico」租用。葵涌星星中心及荃灣昇柏山的單位亦是由葉豪租用,並負責4人的生活所需。與頻道相關者曾多次向4人表示,正安排將他們非法偷運出香港。

為此,4人製作了多段錄像,內容包括感謝頻道協助,以及需要資金等。

被放入密封紙箱運走

曾志健供稱曾和「Johnny」及「Tony」視像通話,又被陳世德和其他人要求拍攝片段引起其他國家關注及籌款,威嚇他若不遵從,就不會安排他離港,而葉豪及「鯊魚」曾經以密封紙箱把他們秘密送往昇柏山處所。

王愷銘則承認,自2020年2月透過朋友與陳世德聯絡,陳表示可安排他乘搭名為「12門徒」的船離港,並收取港幣20萬元,但後來不了了之。到2021年9月,陳又稱會安排飛機及貨櫃船等接載他們離港,但最後又告吹。

約於2021年11至12月,「升旗易得道」成員稱會安排4人乘貨船往越南,黃姓男生曾支付8萬元港幣,但計劃後來告吹。直至2022年7月,「Rico」安排乘船離港,黃的家人轉賬27萬元給「Rico」,作為其中3人的潛逃費用。

被告葉豪在警誡下表示,涉案頻道運作5年以上,為違法的「手足」支援「打官司」及生活。「Johnny」及「Tony」於2019年底聘請葉豪為頻道員工,以自僱人士的方式負責寄運貨物、古董及收藏品往外國,同時負責倉務工作。其中4名被告藏匿的 iPLACE 工業大廈及星星中心的單位,均為貨倉地點。

葉稱,馮清華曾威逼他協助各人離港,他因此事和同夥就金錢等問題出現分歧,故於2021年8至9月底離職。

暫委法官嚴舜儀昨日指,葉豪的整體罪責較其他3人高,而曾志健潛逃至2022年7月,因此屬遲來的認罪,故認為他不應獲全數三分之一的認罪刑期扣減,而考慮到黃姓男生案發時相對年輕,而且他已還押15個月,決定為他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將案件押後至10月18日判刑,其間各人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