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

英國早前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砌辭誹謗,充斥謊言,指稱香港將「曾經屬於司法機構的權力轉移給親中的香港領導人」,「那些面臨國家安全指控的人,無法在法庭上質疑政府的決定」,「摧毀了《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基本法保障『一國兩制』框架,令香港失去高度自治」云云,是一份只是為滿足英國政客反華私心而作的拙劣文件。

事實上,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後,有力止暴制亂,社會回復安定繁榮。香港國安法採納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相反英國審議中的國安法對維護人權隻字不提。可見香港國安法的內容,比起英國本身的國家安全法案還要寬鬆,更加重視保障人權。

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原意只是確保香港的生活模式和資本主義制度在回歸祖國後維持五十年不變。至去年,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七一重要講話宣布,「一國兩制」是好制度,必須長期堅持。這充分顯示中央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是權宜之計,而是長遠大計,極大增強港人和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信心,激勵香港各界更堅定制度自信,完整準確堅持並且實踐「一國兩制」。英國的「香港半年報告」對此具重大意義的說話竟然隻字不提。

同樣荒謬的是,「香港半年報告」指稱特區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容許行政長官決定是否允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審訊。可是在英國,所有海外律師一律禁止參與本地審訊,而香港即使在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後,仍允許海外律師處理一般民事和刑事訴訟,市民委聘海外律師處理案件的權利依然不變。英國公然雙標,這份報告的價值還剩下多少呢?

「香港半年報告」又發謬論抹黑香港司法制度,為反中亂港的黎智英等人喊冤。香港與英國秉持同樣的法律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不論犯法者背景為何,都不能令其免受應有的刑責,違法者必須承擔法律後果。對於香港法治,香港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匯聚大量法律人才。目前有6位英籍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擔任非常任法官,其中包括前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范理申(Nicholas Phillips)和廖柏嘉(David Neuberger),如果英國願意查詢的話,他們一定會如實反映香港的法治狀況。可是,英國不但沒有詢問,甚至對6位法官的重大貢獻忽略不提。「香港半年報告」語出驚人,宣稱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在港受到壓制,此乃漠視法官在基本法第八十五條下享有的獨立審判權。此外,「世界正義工程」於去年10月發表2022年法治指數,香港在140個受訪地區當中排名22位,高於美國的26位、意大利的32位和希臘的44位,足以證明香港司法界成就矚目,值得嘉許,但基於政治考量,英國在「香港半年報告」中並沒有提及。

英國政府詆毀香港國安法十分可恥、有辱國家聲譽。拿着一份扭曲事實的報告欺世盜名,只會令自身失信於世。

(作者是前刑事檢控專員,本文原文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面。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