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指,在縮班殺校壓力下,教師待遇「大縮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本港學生人口出現結構性下降,「殺校」陰霾浮現,教師職場上的議價力亦下降。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昨日表示,今年2月至今收到5宗投訴個案,部分涉及常額教師遭校方要求改簽成合約工,或降級為教學助理,待遇「大縮水」。教總會長余綺華指出,若學校單方面更改聘用條款並不合理,可能會觸犯《僱傭條例》,呼籲教師簽約前看清楚條款細節,提高維權意識,以免吃虧。

其中一名投訴的老師昨日在教總的記者會上以錄像講述自身遭遇。事主於去年受聘為學校的常額教師,享公積金、有薪病假累計等條件,但今年初校方要求事主改簽為合約教師,由公積金供款改為強積金計算,每月有薪病假只有兩天。投訴人引述校方稱,事主現時沒有教席身份,在學校猶如「黑工」,若不改簽合約教師就會沒有糧出,更要求投訴人改簽合約時須填寫之前的簽約日期。

第二名投訴人為合約教師,合約期由去年11月至今年8月。今年4月,校方要求事主於5月轉職為教學助理,薪金減半,新合約將即時生效。事主拒絕,校方表示如不接受新安排,會以一個月的通知期解僱事主。第三名投訴人於去年12月1日簽約教席,到職日為今年3月1日,事主於去年12月10日通知校方不履新,學校卻向其索償一個月代通知金,因合約寫明簽約後合約即時生效。

教總認為在首兩個個案中,校方單方面更改聘用條款是不合理的,老師可以向工會和勞工處投訴。至於第三個個案,事主的合約寫明首個月要給予校方7天通知期,而非指過了首7天就要付一個月代通知金,既然投訴人已給予7天通知期,就不用付代通知金。

教總盼教育局勞工處正視問題

教總表示,合約問題已存在教育界多年,近期校方通常請教師自動辭職或給予通知期解僱老師,做法不合理,促請教育局及勞工處正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