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溱岸8號(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今日(6日)在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沙田溱岸8號1座及土瓜灣傲雲峰2座進行執法行動,查核受檢人士的檢測證明,以確認他們有否根據強制檢測公告的要求進行檢測。

政府在沙田溱岸8號1座共檢查了191名受檢人士,均已按規定進行檢測。在土瓜灣傲雲峰2座的261名受檢人士中,5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亦向其中3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繼續嚴格執法。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