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證據收集的複雜性
虛擬世界的優勢之一是留痕,互聯網有記憶,審理機構的證據規則需對數字證據認可,包括原件的確認,代碼對應的法律意義的解讀,例如是否唯一,是否刪改編輯,是否形成現實世界的法律後果。
2. 無地域限制增解決難度
虛擬世界跨區域跨國界,一旦發生跨界爭議,管轄地的確認就非常複雜,能否選擇一個被承認執行且對虛擬經濟有足夠專業人才的解決機構非常重要。
3. 法律滯後情況較多
新的數字產品,權利的邊界不清晰,交易方式和流程非傳統模式,合規性有爭議是常遇到的情況。
4. 維權成本高
由於跨界,如果對於解決紛爭的機構沒有好的選擇,會導致維權成本不可控,特別是涉外案件。因此,一個有前瞻性、對社會經濟領域新趨勢緊密關注、銳意創新且得到國際認可的爭議解決機構,確實也能為新經濟賦能和提供助力,廣仲的元宇宙仲裁院就是一個非常創新的嘗試。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敖敏輝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