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鈺)教育局昨日向全港中學日校、小學、特殊學校和幼稚園發出通函,公布本學年的學生津貼的安排。這些學校學生每學年可獲2,500元,學校可由今日起到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領取申請表格,於11月4日或以前將表格交回。局方收到申請後一般於約6星期內逐步發放津貼,同時會適時透過短訊和電郵,通知家長申請進度。
教育局昨日表示,津貼由2020/21學年起恒常化,以減輕家長在教育開支的負擔。
不設資產審查
該津貼不設資產審查,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和在幼稚園就讀的學生皆可獲得津貼,但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持「行街紙」的學生則不屬資助範圍。
教育局發言人補充,考慮到部分學生理應符合上述條件,但因特殊情況而入讀其他課程,例如在有關學年的9月1日年滿兩歲八個月並因有特殊需要而入讀由社署資助的特殊幼兒中心的兒童;就讀由教育局資助的全日制啟動課程的新來港兒童;就讀職業訓練局為中三離校生而設的全日制課程的學生,上述學生均會獲得資助,教育局會向有關機構及院校發信通知詳情。
教育局又會於本學年在官立學校推行學生津貼電子申請先導計劃,申請人可於電子平台查看申請進度,更新或修改資料,教育局會從中汲取經驗,研究日後推廣至其他學校的可行性。
學生津貼詳情可瀏覽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student-parents/support-subsidies/student-grant/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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