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濬文)香港文匯報日前揭發有「黑醫」罔顧專業操守,涉嫌向拒打針的「死硬派」濫發為期 3 個月、索價500元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有關的醫生除已涉嫌違反專業操守外,更可能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偽造文書罪,而使用該證明的相關市民,也可能觸犯第73條使用偽造文書罪,兩者刑罰最高可判監14年。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若有人濫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話,無論醫生及市民均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偽造文書罪,屬嚴重罪行。目前爭拗點主要涉及醫學判斷,令醫生恍如有「無上權威」般,建議局方應詳列哪些病才可以獲得豁免,其他疾病一概不受理。
罪成最高囚14年
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認為,醫生必須遵守《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一旦罪成可能被醫委會除牌。同時,涉事醫生也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偽造文書罪,而使用該證明的相關市民也可能觸犯第73條使用偽造文書罪,兩者刑罰最高可判監14年。警方應徹查相關醫生及市民,嚴格執法,以起警惕作用,遏止歪風,保障全港市民的健康。
香江聚賢法律事務委員會主任、律師陳子遷指出,斷症也有客觀標準,倘發現存在濫用醫生紙的情況時,局方可以先由第三方裁決,決定有關醫生是否單憑病人一句「不想打針」就隨便簽發「免針紙」,如屬實涉事者就是專業失德,除會被醫委會除牌外,更涉嫌違反偽造文書罪,是嚴重的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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