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淑梅
非常愛護動物的林漢環(林Sir)大律師笑稱自己周身刀把把利。騎最快的馬、教最惡的狗、飲最烈的酒、打得一手好拳,他也曾飄飄然,也曾反叛。他來自法律世家卻從未想過自己當律師,「母親叫我鬼不交,因我什麼也不管,只愛和動物在一起,在跑馬地見到跑馬好開心,在新界見軍人騎馬,我傻了,不止樂上一天。記得上世紀五十年代在灣仔街市,有人用紅繩拖住狗仔貓仔,婆婆說那是賣給人家殺的,我好傷心。我當時最愛帶着一大群狗跑上賽西湖,那裏有好多野生動物,最記得山頂有一隻單眼的德國牧羊狗警犬,我深深被吸引住。後來我家搬到銅鑼灣,新建成的維多利亞公園有全港最高的滑梯,當時還未管制人們可以帶狗入內,警犬也在那裏操練。」
「我希望當兵加入英軍的狗隊馬隊,中二那一年我飛到英國,並非為讀書,一心要加入軍隊的動物支援組,可惜因為我太瘦申請失敗,我留在英國入讀Band 3的學校,一住20年。我周末時候去唐人街餐館企枱兼洗碗,就是不想家人接濟。記得一晚非常肚餓口渴,我吞下客人剩下來的麵包和熱茶,才發覺原來人生好簡單,肚餓了,只要有清水和麵包已經足夠;夜裏外面下雪,我縮在煮食爐上面睡覺,爐頭好暖到天光才凍,原來人累了,只要有個小小溫暖的地方已是安樂窩,所以那次的經歷給我很大的啟發。」
「其實我的人生轉捩點應該在我後來到唐人街附近的青年會兼職教柔道,當地一些地方警察到來勸導年輕人不要學壞,也提議我幫忙做翻譯,我不敢,因為我沒有學歷,但結果我申請成功。在1976年至1980年是我學習最多的年份,我見到很多華人社區內的案件,知道他們對華人的政策。當中一位香港新界圍村的婦人,婚後丈夫竟到英國再婚,村婦要控告丈夫,重婚罪要坐監的。他們派我去了解,我上門見到那位太太背着一個、抱着一個的,如果丈夫入獄這個家庭就散了。但,圍村婦人曾在祠堂過門也是正式太太,萬一兩個家庭破碎,英國這房一定恨透香港那位大太太了,怎辦?後來我查出了,原來大清律例有所謂『一燈照兩房』清楚解釋兩個都是合法的太太,丈夫不算重婚,事情也得以解決。從此我對法律產生莫大興趣,特別在刑事案件方面,終於1983年我在英國法律系畢業成為了律師。」
回港後林Sir業餘之時也為動物權益而努力,他曾任香港狗會主席,在三十多年前全世界發生了多宗鬥牛㹴咬死人事件,社會有聲音要強制犬隻用繩綁及戴口罩,「我當時是漁農署動物資訊組主席,我到立法局發聲香港是和諧社會,如限令戴口罩會令人有狗咬人的錯覺。我參考過世界各地的法例,提議當狗隻受過訓練後可以得到豁免,結果通過了。其實香港愛護動物的意識已經大大提升,有陣子反而太溺愛,但我寧願溺愛也不要虐待!」
林Sir最高峰期養4隻狗狗,也一直住在羅湖旁邊的村屋,「打開門就見到很多野生動物,非常高興。太太怎去適應我?哈哈,人家說鑽石是女士的好朋友,但老婆愛馬比鑽石更甚!我們雖然信仰不同卻互相尊重,她是天主教我是佛教,她說當年結婚沒有在教堂行禮,4年前我們在天主教堂再結一次,大家都好歡喜!」
身為佛教徒的林Sir就是要將善念傳播,「眾生平等,人人都可以做。不愛動物的朋友,也可以向隔離左右給予微笑,鄰舍關係更和諧。對年輕人給予多一點理解和激勵, 不論什麼宗教,只要做正面的、有效果的好事都應該繼續下去。世事如浮雲,修行才是最重要,此時不做更待何時?」
我面前猶如見到一位現行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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