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9日,大批攬炒黑暴包圍金鐘政府總部並大肆破壞。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9月29日攬炒黑暴在港島發起非法遊行演變成暴亂,暴徒包圍金鐘政府總部並大肆破壞,共有96人被控暴動。其中11個否認暴動罪的被告受審後,昨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姚勳智指出,控方就涉案範圍、各人身上的裝備、身處位置及被捕地點等,已證明到各人參與暴動,遂裁定所有被告罪成,押後至9月9日判刑,並為年齡在21歲或以下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昨日出庭的9人須即時還押,餘下兩名染上新冠肺炎的被告將在9月5日到庭處理相關事宜。

11名被告依次為:張偉青(現年24歲,案發時21歲)、張凱欣(現年21歲,案發時18歲)、張銘彥(現年26歲,案發時23歲)、林卓軒(現年21歲,案發時18歲)、馮浩軒(現年29歲,案發時27歲)、何滿恒(現年21歲,案發時19歲)、鄭曉容(現年21歲,案發時18歲)、梁文洛(現年19歲,案發時16歲)、謝梓健(現年24歲,案發時21歲)、李穎欣(現年24歲,案發時21歲)、蘇家玉(現年24歲,案發時21歲)。

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即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張偉青及馮浩軒因確診新冠肺炎昨無到庭,他們下月出庭應訊時法官將決定是否索取報告。

法官批兩被告稱尋失散朋友不可信

法官姚勳智認為,在決定罪行的地點和時段時,應考慮受影響的地理區域、參與者的行為等。而該處是主要通往政府總部的路線,可被涉案者作監視或隨時直接作出攻擊,因此爭議的地點屬暴動範圍。姚官裁定所有控方證人如實作供,選擇自辯的被告梁文洛及李穎欣聲稱只是尋找失散朋友的說法不可信。

姚官又形容第四至第十一被告裝備充足,包括有頭盔、防毒面具連濾嘴及手套等,毫無疑問有備而來。

姚官指,暴動持續地發生,非法集結者阻塞夏慤道行車線,向政總投擲硬物,被告不可能不知道,但仍然選擇逗留在現場,綜合各人身處及被制服的地方、身上的裝備,他們必定為暴動群體的一分子,或協助及鼓動其他暴動者,部分人甚至是在警員衝出前已在人群之中,故不可能是無辜途人。

姚官裁定,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全部被告罪名成立,並替所有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另替張凱欣、林卓軒、何滿恒、鄭曉容和梁文洛索取教導所報告,並押後至9月9日求情及判刑,等待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控方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下午約4時許,政總一帶有約500名黑衣人集結,他們霸佔夏慤道東西行線,以障礙物及交通圓筒作堵塞,又向政總投擲雨傘、磚塊及汽油彈;縱火破壞水馬。警方先後發射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驅散,惟暴徒仍然繼續破壞,警方最後從政總不同出口衝出拘捕多人,包括本案11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