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內人表示大部分外賣員出意外後都不會報警及上報平台。 受訪者供圖

外賣員與外賣平台之間並沒有僱傭合約,意味沒有打工仔應得的勞工保障。從事外賣員4年、先後在兩間外賣平台工作的阿史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坦言,若外賣員出意外上報給平台就會被停止派送訂單,少則數天,長達一兩個月都有,因此大部分外賣員出意外後都不會報警及上報平台,而是自己出錢養傷及修車,「外賣員一出事,平台就好快手與他劃清界限,因害怕承擔法律責任,會待車手自己處理好事情,或走完法律程序後才會重新派單。」阿史曾發生一宗輕微交通意外,他跌倒受傷,但並沒有報警及上報平台,「上報平台可以說是丟了飯碗。」

怕孭飛 法律程序完成才派單

近年餐飲業外賣服務需求急增,要成為一名外賣平台外賣員十分容易。阿史表示,他與兩間平台都沒有簽署僱傭合同,入職的過程非常簡單,「只要有身份證、電話號碼及郵箱就可以自己在平台上登記成為快遞員,登記時沒有任何限制,登記完之後平台便會派外賣單。」

外賣員並沒有底薪,而是根據派送的外賣單按距離收錢,每單收約四五十元,故外賣員收入波動十分大,「不計車的維修費等成本,最多曾試過一個月收入達4萬元,最低時只有約1.5萬元,訂單少的時候需要連續送單十三四小時。」

沒有僱傭合約,等於沒有勞工保障。相對於目前的「零保障」,若政府能夠督促平台簽訂僱傭合同,是否能保障外賣員的勞工權益?阿史坦言十分矛盾,因此舉雖能獲得保障,但同時卻容易導致外賣員失業,「目前的形式是平台與外賣員都有收益,但當簽訂僱傭關係並變成固定月薪後,平台與餐廳之間分成及向外賣員支薪等都要重新計算,平台搵唔到食自然令一批外賣員失業。」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