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深水南昌街的過渡性房屋「南昌220」。 資料圖片
過去兩年公屋輪候時間
過渡屋規劃程序
◆新界社團聯會會長梁志祥。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等上樓6.1年破頂 臨時居住設施審批繁複

公屋輪候時間再「破頂」。房委會昨日公布截至今年3月底,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達6.1年,為23年以來高位。在苦等「上樓」過程中,過渡性房屋在一些情況下卻未能發揮「止渴」作用。有營辦過渡屋的團體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過渡屋雖說是臨時居住設施,但規劃程序繁複,若所涉土地非住宅用途更要過四關,首關自費聘請專業人士改變土地用途更是「未見官先打八十」,令財力不足的團體卻步,之後三關更是「關關難過」,往往耗時兩年,而土地持有人一般只借地7年,浪費兩年做前期工程、審批及施工,變相使住戶的租期縮短,居民瀕臨幾年一搬的折騰。他們希望特區政府對過渡屋計劃「拆牆鬆綁」,壓縮程序緩解水深火熱的住屋問題。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房委會昨日公布,截至今年3月底,約有14.75萬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9.77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即共約24.5萬宗申請。過去12個月,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6.1年,較早前的6年增0.1年,長者一人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亦延至4.1年。房屋署解釋,由於多個大型公共屋邨項目,包括粉嶺皇后山邨、深水埗海達邨和白田邨在今年首季陸續入伙,讓為數不少輪候已久的一般申請者獲編配公屋,他們的輪候時間因而反映在最新的平均輪候時間中。

審批四關 「關關難過」

「上樓」愈等愈耐,全港12.7萬個居於劏房等不適切居所的家庭只能寄望過渡性房屋「解渴」,但在某些情況下也是無止境的等待。

新界社團聯會會長梁志祥近年積極參與過渡性房屋計劃,早前先後獲恒地提供元朗錦田及新田牛潭尾兩幅土地興建過渡性房屋,分別提供1,020及1,208個單位。他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過渡性房屋的發展由運輸及房屋局主導,惟建屋涉及不同部門。

他舉例說,元朗不少發展商或土地持有人,都擬慷慨借出合適土地,但有關土地多數並非住宅用途,要興建過渡屋就必先改變土地用途,第一關要過規劃部門的審批,「闖呢關時,仲未獲政府撥款,非牟利團體自己要諗辦法解決錢的問題。」

梁志祥指出,像農地這類「生地」要變成興建過渡性房屋的「熟地」,第一關是到城規會闖關,其間要請專業人士評估土地附近的交通配套及環境,以10萬平方呎土地住500戶為例,就要50萬至60萬元評估費,有關費用就要團體自行承擔,「之前都有幾個業主曾聯絡我,話有地想推薦,但政府話要先做前期評估,之後大家都收聲(卻步)了。」若這筆前期評估費用能申請政府資助,相信有助釋放更多新界土地。

即使解決了錢的問題,前期評估報告審批程序也相當緩慢,快則3個月,慢則動輒半年,之後才進入第二關向運輸及房屋局申請撥款,以資助道路、渠務及建屋等工程費,「每興建一間過渡屋單位,可獲政府55萬元資助,另加1.5萬元污水處理工程費,以1,000個過渡屋單位計算,即可獲5.65億元撥款。」

進入第三關,所走的程序涉及屋宇署、環保署、地政總署等多個部門,稍有阻滯進度就會膠着,「聘請工程顧問公司畫則要逐個部門申請,需時半年審批,批出後才能發出標書邀建築公司投標。」最弔詭是第四關的施工階段,由於運房局規定建築工程期不能少於12個月,但梁志祥指出,過渡性房屋採用「組裝合成」建築法,半年就可以完成組裝,但為迎合局方一年建築期的規定,夾硬把施工期拖長一倍,無疑是浪費時間。

借地七年 程序耗兩年

梁志祥說,過渡屋項目由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入則及建造,一般動輒兩年才能讓居民入伙。由於土地持有人借地年期一般7年,首兩年已花在土地審批及建屋,居民最多入住5年。「上樓要等超過6年,若過渡屋能讓住戶入住最少6年,順利過渡至上樓是最理想,否則居民就要搬來搬去。」目前,解決香港住屋問題是「十萬火急」的,建議相關部門按項目規模及土地情況,盡量壓縮所有審批過程和建造期,及早改善住屋問題。

過渡屋規劃程序

▶若在農地等「生地」上興建過渡屋,須先聘請專家向城規會提交交通配套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申請改變土地用途

第一關

▶城規會審核後批准將土地改建過渡性房屋,審批需時約3個月至6個月

第二關

▶向運輸及房屋局提出計劃及申請撥款

第三關

▶聘用工程顧問公司的建築師及則師等畫則,提交屋宇署、環保署、地政總署等申請建屋,約需時半年審批

第四關

▶完成審批後可以發出標書,邀建築公司入標競投,施工期要一年時間

▶在預計竣工入伙前的6個月接受基層家庭申請入住

◆資料來源:新社聯會長梁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