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針對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立法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25日表示,2021年10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作出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決定明確試點期限是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他強調,通過授權決定、改革決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試依法有序進行,積累試點經驗,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關法律,這是新時代立法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

全國人大去年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試點改革工作,「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健全地方稅體系」也被寫入「十四五」規劃。許安標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去年已作出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相銜接,通過立法推動和保障改革走深走實、系統集成、協同高效,促進公平正義、增進民生福祉。

許安標表示,對需要改革但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條件還不成熟的事項,按照程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授權決定或者改革決定。近十年來,共作出30件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涉及關係經濟社會發展穩定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這30件的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確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務已經完成,形成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